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
(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屋面积管理工作;
(七)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工作;
(八)依法查处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单位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隶属于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2023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相同。单位内设办公室、预售资金监管室、合同备案室、面积管理室,执法一室、执法二室。
2023年末,单位编制数30人,在职实有人数总计33人,(其中:在编在职实有人数为27人,人事代理及长期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90.54万元,支出总计为590.9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38万元和130.29万元,各增长38%和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保障口径调整,增补部分单列绩效,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图1:收入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2: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90.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1.38万元,增长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5万元,占本年收入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04万元,占本年收入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0.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29万元,增长28%%。其中:基本支出507.93万元,占本年支出86%;项目支出83.02万元,占本年支出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5.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3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保障口径调整,增补部分单列绩效,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6.3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保障口径调整,增补部分单列绩效,人员经费收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历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3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保障口径调整,增补部分单列绩效,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万元,占15%。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6.42万元,占2.8%。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20.82万元,占72%。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79万元,占5.1%。主要是用于 “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参展企业补贴及活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9.67万元,占5.1 %。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5.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55 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增补2022-2023年养老保险清算补差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4 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增补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到非税收入拨入经费增加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85.0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增补单列绩效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管部门调剂增补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管部门调剂增补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增补“乐居随州”项目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项目打通使用,未按功能科目核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5%。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2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房产市场监管和信访维稳工作量逐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同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单位上年与本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未开展相关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5%;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2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房产市场监管和信访维稳工作量逐年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通勤车辆运行所需的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同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不涉及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本年度未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从评价的情况来看,1、2023年我单位申报的“房地产市场监管”项目,年初预算30.5万元,决算支出30万元,执行率98%,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1起,下达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约谈项目责任人6次;开展市场巡查113次,市场巡查覆盖率100%。现场纠正违规行为28起,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障了市场平衡健康运行;2、年度新增项目“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预算23.23万元,决算支出23.23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城镇个人住房信息化平台网络服务费,该项目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等业务办事效率、信息共享和运用提供技术支撑;3、年度新增项目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展示”,预算30万元,决算支出29.79万元,执行率99%,主要用于举办“五一”云上购房、“品质生活·乐居随州”夏季房地产交易会,利用云上随州网络媒体,线上、线下开展交易展示活动,以及对参展企业的补贴。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收支预算为625.8万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590.9万元,决算支出590.9万元,整体支出额执行率100%。我所在年度执行中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预算执行中能严格遵守八项禁令的要求,厉行节约,整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4分。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地产市场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5万元,执行30万元,完成预算98%,自评得分96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不断增加巡查检查力度,对开发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通过“双随机”抽查和“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回头看”工作,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引导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购房群众的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年度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中的困难程度预估不足,遏制信访增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执行与年初设定目标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保障,确保经费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对年度执行中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发生的变动及时做好预算调整,避免出现执行偏差。
“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23万元,执行数为23.23万元,完成预算100%,自评得分99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为城镇个人住房信息化系统网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二是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等业务办事效率、信息共享和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运行监管,绩效评价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落实对项目绩效运行监管,确保项目取得较高效益。
“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79万元,完成预算99%,自评得分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通过圆满举办房地产交易会及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影响范围;二是通过推介促销活动有力提振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主体的两个信心,活动期间中心城区销售商品房179套,面积2.25万平方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运行监管,绩效评价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落实对项目绩效运行监管,确保项目取得较高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我所加强项目规划与绩效管理,一是在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给单位各科室,督促其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的应用,加强执行力度,通过绩效监控等手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根据各科室职责,对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和分解。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执行效率高的的项目,调减不必要或执行效率差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1)2023年我单位专项支出项目3个,年初总预算金额83.73万元,其中房地产市场监管项目30.5万元,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23.23万元, 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项目30万元。年末决算专项支出项目3个, “房地产市场监管”决算数30万元,执行率98%;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决算数23.23万元,执行率100%,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项目决算数29.79万元,执行率99%。
(2)我单位本年度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举借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支出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随州房产市场管理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三、2023年度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四、2023年度乐居随州·房地产交易会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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