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体育市场领域的违规行为;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导游人员的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并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查处全市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文保单位馆藏文物流失,违法违章考古勘探和发掘,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等行为。负责查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查处文物设计施工单位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调跨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单位。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于2020年4月(随编发[2020]1号),隶属于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核定人员编制14名,现有干部职工1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5.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5.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5万元,增长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5万元,占本年收入97.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02万元,占本年收入2.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5.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5万元,上升1.24%。其中:基本支出204.25万元,占本年支出94.94%;项目支出11.4万元,占本年支出5.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3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2.2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3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基金开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47万元,占73.73%。主要是用于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6万元,占16%。主要是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和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55万元,占4.33%。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占5.94%。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162.4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要是用于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35.26万元,支出决算为 3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5万元,决算为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07万元,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83万元、津贴0万元、补贴0万元、奖金7.55万元、伙食补助费4.32万元、绩效工资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12.88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83万元、福利费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无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2%。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此项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5.52%;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此项开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和加油开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开支。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此项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原因:无。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不需要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计项目1个,包含"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资金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1)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监管工作;(3)演出市场执法监管工作;(4)娱乐场所执法监管工作;(5)文物及体育市场执法监管工作;(6)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工作;(7)广播电视领域市场执法监管工作;(8)“扫黄打非”工作。市场监管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营造了我市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2023年度市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单位支出的实际情况,在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3年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以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态度,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内容开展履职尽责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化执法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出市场监管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①产出指标:通过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专项行动,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保障“扫黄打非”工作。
②效益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保障“扫黄打非”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达到98%。
(三)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225.37万元,决算支出225.3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按标准得10分。
2、完成的绩效指标
今年以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批示指示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新闻出版局工作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内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并努力拓展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营造了我市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2023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多人次,按上级要求,开展“节庆期间专项整治行动”“两会期间专项整治行动”“意识形态专项执法行动”“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剑网专项整治行动”“文物保护单位专项检查行动”“卫星锅专项治理行动”“高危体育项目专项检查行动”“暑期集中行动”“秋风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23次,对960多家(次)的网吧、KTV、网文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高危体育项目、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的检查督导。支队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3份,对30家严重违规或屡教不改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立案查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3、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无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3年度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比较,当年资金执行率为100%,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专项资金责任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
2、针对2023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二是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建立预算调整偏离度的控制标准。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对低执行率预算项目进行问责。
3、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情况
附《2023年度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单位自评表》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万元,执行数1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今年以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批示指示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新闻出版局工作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内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并努力拓展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营造了我市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2023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多人次,按上级要求,开展“节庆期间专项整治行动”“两会期间专项整治行动”“意识形态专项执法行动”“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剑网专项整治行动”“文物保护单位专项检查行动”“卫星锅专项治理行动”“高危体育项目专项检查行动”“暑期集中行动”“秋风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23次,对960多家(次)的网吧、KTV、网文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高危体育项目、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的检查督导。支队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3份,对30家严重违规或屡教不改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立案查处。
“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通过“扫黄打非”工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项目资金用到了实处,加快了随州市城市建设步伐。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价结果已经运用情况:以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态度,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内容开展履职尽责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化执法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出市场监管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单位绩效评价结价结果拟运用情况:
一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二是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四是全面推进市场网格化管理;五是案件办理获得上级肯定;六是全力推进“互联网+”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七是各类市场监管有为;八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抓好增收节支,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搞好公园的设施维护;九是要合理预算,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尤其是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
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3年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自评得分99分。
(二)单位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决算支出11.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按标准得10分。
2、完成的绩效指标
今年以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批示指示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新闻出版局工作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内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并努力拓展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营造了我市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2022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多人次,按上级要求,开展“节庆期间专项整治行动”“两会期间专项整治行动”“意识形态专项执法行动”“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剑网专项整治行动”“文物保护单位专项检查行动”“卫星锅专项治理行动”“高危体育项目专项检查行动”“暑期集中行动”“秋风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23次,对960多家(次)的网吧、KTV、网文单位、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高危体育项目、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的检查督导。支队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3份,对30家严重违规或屡教不改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立案查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3、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3年度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比较,当年资金执行率为100%,预算编制有待科学、细化。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专项资金责任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以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态度,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内容开展履职尽责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化执法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出市场监管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常年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11.4万元,实际拨付到位11.4万元,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支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我单位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制定了《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各部门单位自评为主,办公室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项目经费11.4万元已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投入11.4万元用于“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执法活动。
②质量指标
“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执法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项目资金用到了实处,加快了随州市城市建设步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支队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3份,对30家严重违规或屡教不改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立案查处,有效的震慑和规范了“扫黄打非”和文化和旅游市场。
②社会效益: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旅执法履职尽责、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出市场监管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③环境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保障“扫黄打非”工作。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内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并努力拓展监管领域,市场监管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品牌,营造了我市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于我支队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并努力拓展监管领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繁荣、稳定、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通过社会调查,采取发调查问卷的方式,满意度达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们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方面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考虑。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2023年度“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自评表》附件2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单位(单位)参照单位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已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单位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交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单位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评价表
《2023年度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单位自评表》
二、2023年度“扫黄打非”工作保障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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