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 发布时间:2024-11-0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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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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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决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志书、地方史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市级各类部门志、专业志及专业年鉴编纂。

(十)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出版、电影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随州文化走出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内设办公室(地方志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财务科、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广播电视与融媒体科、体育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

本单位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1名,因党政机构改革划转事业编制3名(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名、地方志办1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23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10.48万元。与2022年度287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539.9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0.48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项目资金及政府性基金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010.48万元,与2022年度1330.0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80.41万元,增长2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8.79万元,占本年收入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1.68万元,占本年收入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010.48万元,与2022年度2870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0.48万元,增长39.7%。其中:基本支出735.75万元,占本年支出18.3%;项目支出3274.73万元,占本年支出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88.79万元。与2022年度2861.5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7.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省级项目资金及政府性基金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3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1895.26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952.72万元)增加77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省级项目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3.4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966.33万元增加357.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与2022年度1895.2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0.08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549.06万元,占95.6%。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8万元,占2.8%。主要是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47万元,占1.3%。主要是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4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3.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3.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省级项目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寻根节项目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资金。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省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随州市叶家山遗址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金。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实际下达指标10万元,年中调减指标3.5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上年结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6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职业年金预算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37万元、津贴补贴88.6万元、奖金23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55.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万元、抚恤金3.1万元。

公用经费4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9万元、水费0.07万元、邮电费1.49万元、差旅费2.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维修(护)费0.54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委托业务费2.09万元、工会经费8.98万元、福利费1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23.46万元,本年支出1323.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3.4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15.41万元减少2.65万元,下降17.2%。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13.02万元减少4.27万元,下降32.8%。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车辆燃油及维修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及维修保养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2.39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57.7%。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与业务相关单位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12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8.98万元减少24.3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3.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8.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1.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7个,资金262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办公大楼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办公楼财产安全、干净整洁,较好完成相关工作;二是资金使用率100%。

2.文化产业发展与交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组织培训活动3次;二是组织展会活动2次。

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9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非遗展演活动3次;二是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戏创作剧团1套。

4.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办花鼓戏展演20场;二是参加展演20天。

5.文化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93万元,完成预算99.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宣传活动4次;二是举办四季村晚活动10次;三是文体广场检查5次。

6.文物巡查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文物巡查目标5处;二是文物巡查1次;三是开展文物调研2次。

7.全民健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市本级全民健身活动、健步走等活动2次以上;二是完成参加省级全民健身活动2次。

8.广播电视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发布监管月报12次;二是监管次数182次;三是重保期检测监看12次。

9.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5.98万元,执行数为1145.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媒体广告视频宣传12次;二是开展宣传活动10次;三是举办对接活动4次。

10.随州市文物保护和修缮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文物修缮目标4个;二是开展文物调研2次。

11.文物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9万元,完成预算99.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文物修缮目标4个;二是开展文物调研2次。

12.寻根节项目经费项目和寻根节群众演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6万元,执行数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按要求做好演职人员接待保障工作,保障寻根节活动顺利完成。

13.部门项目(鄂财建发【2019】208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7.93万元,执行数为467.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规划占地面积100亩;二是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30亩;三是管理用房建设400平方米。

14.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65.67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非遗展演活动3次;二是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戏创作剧团1套。

15.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3万元,执行数为111.62万元,完成预算30.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检查30次;二是出动执法人员260人;三是出动执法车辆50台;四是拆除非法安装卫星锅12处;五是责令停止销售16家。

1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8.78万元,执行数为34.87万元,完成预算6.7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宣传活动次数4次;二是文化服务中心指导6次;三是检查文体广场5次。

17.体彩公益金--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3万元,执行数为540.97万元,完成预算97.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配套全民健身器材100套及以上;二是主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20场次以上;三是组队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参加3大类42个项目比赛,力争奖牌数量有突破。四是支持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健康发展。五是组织国民体质监测。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项目工作内容无法细化、量化,不能更好的将评价工作应用到实际并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测算预算经费编制,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整体规划及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及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表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整体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办公大楼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与交流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经费项目绩

五、2023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项目绩效自评表

六、2023年度文化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七、2023年度文物保护及巡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八、2023年度全民健身项目绩效自评表

九、2023年度广播电视监管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2023年度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一、2023年度随州市文物保护和修缮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3年度文物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三、2023年度寻根节项目经费和寻根节群众演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项目--叶家山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六、2023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七、2023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八、2023年度体彩公益金-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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