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受水利局委托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决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决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下面无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科、财务科。截至2023年度末,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31.20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5.21万元,下降 10.4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131.20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1.99 万元,下降 1.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8.48万元,占本年收入 90.3 %;其他收入 12.72 万元,占本年收入 9.7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131.2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15.21万元,下降10.4 %。其中:基本支出 110.88万元,占本年支出 84.5 %;项目支出 20.33 万元,占本年支出 15.5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18.48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54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拨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8.48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8.15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拨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8.4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3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21 万元,增长 5.5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和正常晋级晋档工资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8.48 万元,属农林水支出(类)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 131.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7 %。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156.7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1.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7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来源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0.8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4.4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4万元、津贴补贴0.92万元、奖金13.04万元、绩效工资3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8万元、其他保障缴费4.12万元、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
公用经费 6.4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5万元、差旅费2.48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2.3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43万元,支出决算为 7.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8 %。较上年增加 7.74万元,增长 11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23年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7.63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 7.13 万元,增长 142.6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含2022年度费用。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7.6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8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2 %,较上年减少 0.08 万元,下降 42.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23年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4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执法用车,一辆小轿车价值11.09万元(已报废未下账),一辆越野车价值41.23(2022年5月拨入在用);通用设备10.72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4.87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3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综合履职满意度高,较好的完成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年初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及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资金预算156.79万元,实际支出131.20万元,预算执行率83.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97万元,执行数为131.20万元,完成预算83.7%。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积极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一是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采砂船舶管理,加强对涉砂船舶的监管。三是强化规划许可,按照要求组织和指导各地及时编制适合本地实际的河道采砂规划。四是严格河道采砂现场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各项规定和制度。五是加速推进随县民营砂场退场,多次现场开展调研指导。截止2023年11月底已退场11家,剩余未退场7家,预计今年12月底可全部退场。六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66余人次,执法车辆181台次,执法艇1艘,立案查处非法采砂(销售河砂)案件5起、打击零星盗采5起。七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盗采矿产资源和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并对以前年度涉砂案件进行全面回溯,深挖案件背后的可能涉及的“砂霸”、“矿霸”的问题线索,取得明显成效。八是结合环保督察推进问题整改。支队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督促各地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在河道砂石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二)抓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工作。共排查涉及影响河湖安全问题线索72个,已整改完成62个,正在整改4个,立案查处6个。(三)进一步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征收市级水利规费851.63万元,其中水资源费234.2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6.84万元,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409.88万元,罚没收入0.62万元。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项目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不利于年度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支出按计划的正常实施。下一步拟改进措施: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主要体现在我单位各项工作成效上,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有力地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和地方稳定,三是水利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水和谐不断推进。通过上门宣传等服务,让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市水利和湖泊局拨付给我单位的征收工作经费。
(三)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及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的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各项费用。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电脑耗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属二级决算单位,本年度根据要求无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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