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小河流及河道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市管河道堤防年度维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县(市、区)的河道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病险水闸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小河道治理项目、河长制工作、河道堤防安全度汛检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等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12﹞24号)、《关于设立河长制科等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7﹞60号)及市编办《关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批复》(随编办发﹝2012﹞24号)、《关于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批复》(随编办发﹝2021﹞99号)文件精神,批准我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单位名称为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于2021年11月更名为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护中心。
核定编制8名,实有人员8人(新招录一人),核定领导职数1正1副,实配领导1正1副。
第二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7.41万元。与2022年度827.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9.71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经费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7.41万元,与2022年度725.14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2.27万元,增长7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59万元,占本年收入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919.83万元,占本年收入7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7.41万元,与2022年度774.4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2.93万元,增长64.9%。其中:基本支出109.73万元,占本年支出8.6%;项目支出1167.68万元,占本年支出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7.59万元。与2022年度102.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99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经费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102.6万元增加7.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8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4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678.59万元的8.6%。与2022年度102.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人员增资及奖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9.73万元,占100%。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9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人员增资及奖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8万元、津贴补贴3.03万元、奖金10.5万元、绩效工资1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万元、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
公用经费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9万元、维修(护)费0.69万元、专用燃料费2.97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福利费2.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7.85万元,本年支出247.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85万元,主要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16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年初绩效目标按计划基本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能保障单位机关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保障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其他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浪河淅河镇段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7万元,执行数为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先后参与了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园林项目、随信高速公路跨黎家湾河的防洪影响评价审查、炎帝大道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咨询会,参与了浆溪店河广水吴店段、花溪河水生态治理项目、浆溪店河曾都区段初步设计审查,牵头督办了随信高速公路项目、随县两河口石厂、城东补水项目、漂水金屯至沙河村段治理工程的涉河监管事项督办。
2.漂水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2.02万元,执行数为472.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面推进漂水支流浆溪店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完成漂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局河长科积极争取202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3.府澴河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面加快河道治理项目进度。继续推进漂水治理工程建设,今年治理河道1.4公里,累计完成漂水河岸治理8.7公里,中央资金基本完成。完成了浪河淅河镇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了梁家桥水生态连通工程管理房消防专项验收、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全面推进府澴河流域系统治理(随州段)一期工程建设。
4.河道堤防日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9万元,执行数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持续开展常态化暗访巡河,每季度对市级河流巡河一次,协助联系单位完成巡河任务;完成黎家湾河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每月巡河一次以上,助务河长完成巡河和护河工作任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项目工作内容无法细化、量化,不能更好的将评价工作应用到实际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测算预算经费编制,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整体规划及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及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河道堤防运维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浪河淅河镇段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3年度漂水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2023年度府澴河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五、2023年度河道堤防日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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