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民政局(本级)
2.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
3.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4.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98.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其他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8.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6.24万元,增长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17万元,占本年收入8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52.46万元,占本年收入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98.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82万元,增长1.5%。其中:基本支出840.73万元,占本年支出36.6%;项目支出1457.9万元,占本年支出6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46.1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94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站救助对象医疗费减少、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及改造项目预算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2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5.6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站救助对象医疗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9.3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及改造项目预算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6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救助对象减少,相应救助对象医疗费减少导致变化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92.68万元,占94.6%。主要是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1.28万元,占2%。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53.31万元,占3.4%。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9.68万元,支出决算为38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2023年度人员增资部分、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及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为上年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因全省乡级勘界工作推迟一年验收,相关后续工作在上年度未能开展,特申请增加结转预算到2023年度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6.41万元,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计入了行政运行(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98万元,支出决算为6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补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政策调整,自2023年7月起,增加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进行实账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2023年4月起,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增,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日常生活费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23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社会福利中心非税收入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保障金结转预算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部分为2023年度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两个项目使用的是2023年度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不纳入本级年初预算;二是儿童福利、老年福利资金结转预算增加,结转不纳入年初预算。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3万元、津贴补贴78.25万元、奖金153.77万元、伙食补助费1.2万元、绩效工资4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住房公积金6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32万元、退休费22.82万元、抚恤金20.48万元、生活补助0.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万元。
公用经费6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6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82万元、邮电费1.41万元、物业管理费0.87万元、差旅费2.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劳务费2.96万元、委托业务费6.08万元、工会经费8.99万元、福利费1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68.9万元,本年支出46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68.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82万元,增长11.5%。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市社会福利中心上年度公务车费用未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导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4.7%。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市社会福利中心上年度公务车费用未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导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67.5%。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开展外宾接待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民政部门、县市区民政局,主要是开展调研、联系汇报工作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8.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儿童福利院接送儿童上学及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7个,资金14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年初绩效目标按计划基本完成,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民政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9.99万元,完成预算99.99%。主要产出和效益:2023年度社会组织离任和注销清算全面审计到位,2022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县级福彩公益金抽查审计到位,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组织和福彩公益金的规范管理。支持驻点村产业发展工作,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党员二楼活动室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开展党建联建、年轻干部座谈会等活动,以党建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开展了资产评估工作,按要求进行房屋出租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提升了资产管理效能。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提升儿童服务能力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能力。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代理记账、法律顾问等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67万元,执行数为132.6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改造升级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全市119家福利机构视频实时监控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进行补贴,保障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的正常运转。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稳健运行的幸福食堂达到36家。开展了1期养老机构培训班,提升了养老服务人员照料照护能力。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高。
3、儿童养治教康护理项目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72万元,执行数为53.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购买专业养、教、治、康护理、照护技术和儿童安全辅助工作项目,让孤残儿童得到了精心养育,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育水平和院内安全保障工作。
4、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6万元,执行数为28.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累计支持3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2场,培训2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完成3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3个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完成评估;参与25家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82万元,执行数为89.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购买服务,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照料照护、求助接待、街面巡查、主动劝导救助、寻亲服务、护送返乡、安置等服务,每年组织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2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
6、社会救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感;二是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保障社会救助标准正常调整。
7、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34万元,执行数为186.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院内30多名儿童及50多名老人开展服务工作12个月;二是精心照料孤残儿童生日常生活,保障孤残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精细、标准化的护理照料老人日常生活;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提升养老、儿童服务质量,同时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四是据实支付老人儿童日常生活费及医疗费;服务对象生活区域安全隐患维修及设施设备购置添置;五是维持了我单位正常运行,改善服务环境。
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35万元,执行数为40.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救助管理站共救助399人次(其中流浪乞讨人员380人次,未成年19人次),1301/人天次,落户安置流浪乞讨人员2人;二是将滞留3个月的人员百分之百地采集DNA,实时推送今日头条,在24小时内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救助寻亲网,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系统发布寻亲公告,做到信息准确、照片清晰,在7个工作日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随时跟进。2023年全年护送返乡68人次,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DNA比对、创新人脸比对、今日头条寻到3人,效果显著。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科学,定性较多、定量较少,对绩效考核监控带来一定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预算编制环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安排预算资金额度。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对预算完成率低、绩效评价等次较低的项目,列明问题,进行整改,强化预算执行,实现绩效目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802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802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8020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1)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2081001)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2081002)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2081005)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2081006)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2082002)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2089999)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1)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 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03)
17.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18.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民政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1、民政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儿童养治教康护理项目购买服务项目
4、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项目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6、社会救助经费项目
7、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
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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