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于2011年1月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市民政局,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主要承担随州市辖区内弃婴、弃儿、孤儿、城镇“三无”孤老接收和集中供养工作,做好全市孤残儿童保障工作,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做好指导福利保障及济困帮扶工作,承担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中心现实行“随州市儿童福利院”、“随州市社会福利院”、“随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随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设有办公室、财务部、老年部、儿童部、社工宣传科、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5名,其中全额编6人,以钱养事16人,临聘员工1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3.4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96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03.4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96万元,增长13.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55万元,占本年收入73.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09.94万元,占本年收入26.1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803.49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96万元,增长13.88%。其中:基本支出183.26万元,占本年支出22.8%;项目支出620.23万元,占本年支出7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3.5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47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5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1.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保障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转及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8.3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及改造项目预算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92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保障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转及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6.81万元,占97.83%。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儿童福利支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及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3万元,占0.7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6.38万元,占1.43%。主要是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3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孤残儿童日常生活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23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孤残儿童生活保障金结转预算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8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老年福利资金结转预算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8万元、津贴补贴6.55万元、奖金52.26万元、绩效工资1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59万元。
公用经费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2.13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7.03万元,本年支出147.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47.0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及改造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374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公务车费用未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导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2万元,增长76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公务车费用未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导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接送儿童业务车辆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30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接待对象是上级民政部门及襄阳市民政局,主要是开展调研、民政业务学习交流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为事业单位, 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1.5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4.2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儿童业务车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6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幼;对各类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是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是养、教并重,对残疾、呆傻儿童是养、治、教相结合,并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文娱、康复和教育的综合治疗;对全市散居孤儿及特殊困境儿童的养育质量进行指导和部分帮扶,并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保障了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及身心健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34万元,执行数为186.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院内30多名儿童及50多名老人开展服务工作12个月;二是精心照料孤残儿童生日常生活,保障孤残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精细、标准化的护理照料老人日常生活;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提升养老、儿童服务质量,同时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四是据实支付老人儿童日常生活费及医疗费;服务对象生活区域安全隐患维修及设施设备购置添置;五是维持了我单位正常运行,改善服务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绩效目标要求,未偏离原定计划。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更好的安排使用好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率,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对象幸福指数。
2.儿童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执行数为16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儿童养治教康护理服务12个月;二是对儿童养治教康护理员进行护理相关培训;三是链接社会资源,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和指导;四是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技术力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儿童福利项目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绩效目标要求,未偏离原定计划。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按照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不断提高养育水平。。
3.老年福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86万元,执行数为173.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做好特困对象12个月的日常生活照料及护理;二是按工作流程强化特困对象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工作,提升特困对象养护水平;三是做好特困对象兜底保障工作,让特困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老年福利项目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绩效目标要求,未偏离原定计划。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做好服务对象衣食住行等专业化服务,满足特困对象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需求。
4、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72万元,执行数为95.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福利中心各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维修整改;二是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保障老人儿童居住安全;三是维持了福利中心正常运行,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福利机构建设水平和设施设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维修项目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绩效目标要求,未偏离原定计划。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满足新时代儿童养育工作的需要,履行“特困”、“三无”对象兜底保障职能,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 | 173.6 | 186.34 | 186.34 |
儿童福利项目 | 425 | 164.3 | 164.3 |
老年福利项目 | 176 | 173.86 | 173.86 |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 | 160 | 95.72 | 95.72 |
合计 | 934.6 | 620.22 | 620.22 |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208100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208100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208100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2089999)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本单位隶属随州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非一级部门,本年度未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经费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
项目主管单位 | 随州市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魏小京 | |||||||
资金性质 | 1、持续性项目 ☑ 2、一次性项目 □ 3、债券项目□ | |||||||||
项目资金来源 (万元) | 中央、省级 | 本级 | 其他 | 合计 | ||||||
0 | 159.76 | 26.58 | 186.34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86.34 | 186.34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根据项目需求,严格按照预算控制 | 100% | 10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 提升集中养育能力,推进创新发展 | 100% | 6 | |||||
时效指标 | 保障社会福利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 一年365天 | 100% | 7 | ||||||
数量指标 | 保障机构内集中供养儿童及特困对象 | 儿童33名,特困对象 | 100% | 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院内孤残儿童及特困对象的养育、医疗、教育及康复工作,院内后勤保障的正常运行 | 提高儿童和特困对象的幸福指数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 100% | 20 | |||||
总分 | 100 |
二、儿童福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儿童福利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
项目主管单位 | 随州市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魏小京 | |||||||
资金性质 | 1、持续性项目 ☑ 2、一次性项目 □ 3、债券项目□ | |||||||||
项目资金来源 (万元) | 中央、省级 | 本级 | 其他 | 合计 | ||||||
45 | 96.97 | 22.33 | 164.3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64.3 | 164.3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据实支付儿童养、治、教、康相关费用 | 100% | 10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 | 护理工作标准≧20条 | 完成率达100% | 7 | |||||
时效指标 | 护理集中供养儿童 | 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 | 已完成 | 7 |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儿童 | ≧33名 | ≧33名 | 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 | 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 | 95% | 19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20 | |||||
总分 | 100 |
三、老年福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老年福利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
项目主管单位 | 随州市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魏小京 | |||||||
资金性质 | 1、持续性项目 □ 2、一次性项目 □ 3、债券项目□ | |||||||||
项目资金来源 (万元) | 中央、省级 | 本级 | 其他 | 合计 | ||||||
0 | 21.87 | 151.99 | 173.86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73.86 | 173.86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据实支付特困对象生活及医疗相关费用 | 100% | 10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精细化标准化的护理照料 | 养老护理工作标准≧20条 | 100% | 7 |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特困对象 | ≧55名 | 100% | 7 | ||||||
时效指标 | 护理特困供养对象 | 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 | 100% | 6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 提升集中供养对象幸福指数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特困对象满意度达100% | 100% | 20 | |||||
总分 | 100 |
四、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社会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
项目主管单位 | 随州市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魏小京 | |||||||
资金性质 | 1、持续性项目 ☑ 2、一次性项目 □ 3、债券项目□ | |||||||||
项目资金来源 (万元) | 中央、省级 | 本级 | 其他 | 合计 | ||||||
0 | 95.72 | 95.72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95.72 | 95.72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预计支出100万元 | 核算后,不超过项目预算100万元 | 100% | 2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消除安全隐患 | ≧15处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福利中心安全隐患改造及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并结算 | 隐患消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儿童及老年人生活安全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 提升老人及儿童的幸福指数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00% | 20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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