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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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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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三)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统筹全市路、桥、港、站的合理布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工作。

(七)承担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码头建设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我单位系随州市政府所属正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内设机构10个,即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计划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财务审计科、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公路科、港航海事科、人事教育科。机关行政编制核定23名,行政退休22人,纳入社保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3.04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8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3.04万元,增长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1.85万元,占本年收入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3.47万元,占本年收入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8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3.04万元,增长65.2%。其中:基本支出808.65万元,占本年支出38.8%;项目支出1276.67万元,占本年支出6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85.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3.04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8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64.4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2022-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二是本年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4.45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2022-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二是本年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3.8万元,占4%。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99万元,占1.1%。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交通运输支出(类)1934.2万元,占92.9%。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公路运输管理、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86万元,占2%。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67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随财预发〔2023〕1号交通系统人员经费缺口补助79.8万;二是随财非税〔2023〕1号[01]预算科(预算编审中心)2023年预算安排76万。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71.08万元,支出决算为9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2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鄂财建发〔2023〕6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全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奖补资金;二是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四季度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等(含预算内及代管资金账户社保退费)。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鄂财建发〔2022〕170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9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鄂财建发〔2022〕17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二是鄂财建发〔2023〕1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59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8.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9%。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67.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8%;较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5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应急保障用车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较上年减少3.45万元,下降97.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市外单位,主要开展是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人次8人(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39万元,降低3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及时、准确,资金使用较规范;目标实施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业监管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取消道路运输收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得分40分,其中三级以上客运站服务信誉质量等级评定,自评分15分;“两客一危”4G视频装置安装完成率,自评分12分;年度内项目完成和保持,自评分6分;1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自评分7分;二是效益指标得分35分,其中年度内项目执行到位,自评分10分;道路客运安全无事故,自评分10分;湖北省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自评分10分。道路客运行业持续平稳有序,自评分5分。我单位对取消道路运输收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得分40分,其中年度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自评分15分;“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上岗率,自评分12分;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自评分6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自评分7分;二是效益指标得分35分,其中年度内项目执行到位,自评分10分;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安全无事故,自评分20分;对运输单位起到较好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作用,自评分5分。我单位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预算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了项目规划、有利于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继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一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XX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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