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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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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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管执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城管执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管执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城管执法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考核评价及跨区城、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六)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査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査、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七)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八)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城(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市场监督管理领城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领城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査、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十)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以及其对行政处罚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不变。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相关部门移交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査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城管执法委(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城管执法委本级决算和十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城管执法委(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城管执法委(本级)

2.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3.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大队

4.城市管理执法渣土大队

5.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

6.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7.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8.绿化管护中心

9.神农公园

10.白云公园

11.文化公园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200.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2.33万元,增加6.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的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200.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92.33万元,增加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0.04万元,占本年收入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60.67万元,占本年收入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00.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2.33万元,增加6.4%。其中:基本支出8446.74万元,占本年支出46.4%;项目支出9753.98万元,占本年支出5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640.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81.76万元,增加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经费收支。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08.7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54.57万元,增加5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1.2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0.68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决算坐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54.57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4万元,占0.3%。主要是用于数字随州建设-城管专用设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4.43万元,占11.2%。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327.54万元,占比2.3%,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1050万元,占比7.3%,主要是用于城南垃圾封场及渗滤液处理。

5.城乡社区支出(类)10980.14万元,占比76.2%,主要是用于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390.7万元,占比2.7%,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卫、园林等单位地带工、合同工等人员社保未纳入预算,导致实际支出远超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1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支出决算数大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卫、园林等单位地带工、合同工等人员医保未纳入预算,导致实际支出远超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的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本项预算过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9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1.82万元、津贴补贴47.74万元、奖金747.36、伙食补助费66.6万元、绩效工资1118.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3万元、住房公积金46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04万元、退休费893.09万元、生活补助1.06万元、抚恤金36.78万元、奖励金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1万元。

公用经费6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37万元、印刷费3.06万元、咨询费7.08万元、手续费52.29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17.16万元、邮电费5.66万元、物业管理费14.89万元、差旅费8.11万元、维修(护)费26.93万元、租赁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专用材料费1.74万元、劳务费68.75万元、委托业务费185.92万元、工会经费70.38万元、福利费2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24万元、税金及附加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31.29万元,本年支出3231.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35.3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95.9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经费配套费和城市管理维护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5.37万元,支出决算为60.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4%。较上年减少5.69万元,减少8.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72.87万元,支出决算为59.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9%;较上年减少1.03万元,增长106.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车况较差,本年大修一次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及加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车辆保有量为33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7%,较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45.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内外市城管执法单位以及海诺尔环保产业公司等,主要是开展交流学习、调研考察、洽谈项目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个,人次128人(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9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1.2万元,增加54.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7.61万元,增加61%。决算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185.92万元是二级单位管养护支出中的委托业务费支出。本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委托业务费金额较大,是二级单位管养护支出中的委托业务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55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6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139.3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4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4.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3.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5.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 辆、执法执勤用车2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8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园林专用车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基本支出总额963.46万元,项目支出总额1399.95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4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城管取消收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开展城管执法大练兵1次。二是质量指标: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着力纠正违反程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及徇私枉法现象。进一步提升随州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时效指标: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坚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段处置问题,第一时限解决问题。四是满意度指标:共采集城市管理事件、部件53184件,立案52713,处置50748,处置率96.3%,结案50741,结案率96.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编制预算支出明细及绩效指标较为粗糙,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细化支出明细及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以往年度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2.城管经费-配套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开展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共拆除违法建设186起,拆除违法面积8200余平方米; 发放规范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提醒函2000余份,督促渣土公司车辆安装GPS系统对接监控平台358台,GPS系统安装率达到99%。二是质量指标: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着力纠正违反程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及徇私枉法现象,进一步提升随州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3.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共采集城市管理事件、部件53184件,立案52713,处置50748,处置率96.3%,结案50741,结案率96.5%。二是时效指标:按时办结率99.86%。三是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达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数字化信息采集属于政府采购服务,应由我委来进行,本年度预算在数字化指挥中心,但支出在城管执法委本级。

下一步改进措施: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由谁支出就应由谁做预算,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全年预算数为11.94万元,执行数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全市环卫卫生得到改善。二是经济效益:促进我市创文创卫工作,提高城市档次,拉动经济增长。三是可持续影响: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进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5. 花溪桥、玉石街口桥涵、擂鼓墩加油站改造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执行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资金执行率100%。二是质量指标:建设质量达标。三是社会效益指标:善市貌,城区市政市貌提档升级,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四是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指标达9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6. 生活垃圾处理站全年预算数为401.19万元,执行数为401.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指标:建设质量达标,二是社会效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域覆盖。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7.创建卫生城市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组织102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9次周五社区环境整治活动,为26个社区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等影响创文创卫问题400余个。二是质量指:第三方检查发现的42961个创文创卫问题,已完成38582个,综合销号率89.8%。三是社会效益指标:以卫生城市创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为目标,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档、日常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四大行动,统筹推进农贸市场周边、老火车站片区等难点部位环境秩序整治。努力营造全域行动、全民创城的良好氛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8. 省级城市以奖代补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98.1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支出率100%。二是社会效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域覆盖。三是经济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9.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全年预算数为219.31万元,执行数为219.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二是经济效益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三是环境效益指标:生活垃圾污染有效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10. 城市管理维护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园林532万平的绿化管护面积得到有效管养,市政环卫新增管护面积得到日常管护。二是质量指标:进一步提升园林管护质量。三是社会效益:城区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城市品质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11、 园林养护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园林532万平的绿化管护面积得到有效管养,市政环卫新增管护面积得到日常管护。二是质量指标:进一步提升园林管护质量。三是社会效益:城区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城市品质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12. 2022年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全年预算数为0.69万元,执行数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二是经济效益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三是环境效益指标:生活垃圾污染有效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13.2021年省级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年预算数为70.09万元,执行数为7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社会效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二是经济效益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三是环境效益指标:生活垃圾污染有效改善。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较为单一且不易进行评价,应结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进一步具体化绩效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细化绩效指标,要设置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绩效的关键性指标、可量化指标,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单位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本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1597.22万元,决算支出1399.95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97.27万元,同比减少12.4%,主要是原因是部分项目如城管经费-配套费等调整部分项目经费至二级单位支出。

(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城管执法委本级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城管执法委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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