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组织调查和项目报批。
2、监督管理森林公园建设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3、负责森林公园范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绿化树木和绿
地管护、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本级决算组成,无下属单位决算。
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业务科。市编委于2013年12月批准成立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2人。目前森林公园2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79元。与2021年度207.4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68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因为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成效显著,枯死疫木清理项目数量下降,防治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79万元,与2021年度193.29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5万元,下降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79万元,与2021年度179.86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07万元,下降21.2%。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占本年支出20.9%;项目支出112.21万元,占本年支出7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79万元。与2021年度205.1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38万元,下降 30.9%。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成效显著,枯死疫木清理项目数量下降,防治支出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3.3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成效显著,枯死疫木清理项目数量下降,防治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少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少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177.5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77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成效显著,枯死疫木清理项目数量下降,防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农林水支出135.48万元。
事业机构基本支出23.27万元,占17.2%,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保障支出,包含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99.46万元,占73.4%,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和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2.75万元,占9.4%,主要用于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劳务补偿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9万元,占83.3%;提租补贴支出0.4万元,占16.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27 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运行基本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7.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事业机构支出23.27万元,占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 万元,占9.1 %;卫生健康支1.24万元,占4.2 %;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占8.1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1万元,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其中:森林资源培育—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支出99.46万元,占73.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2.75万元,占9.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显著,枯死疫木清理株数迅速下降,防治资金减少;二是预留的有项目绩效防治目标资金46.15万元未支付,是因为按照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合同约定预留的2021-2022两年20%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资金,待达到防治绩效标准后予以支付,因此造成当年项目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较多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3万元、津贴补贴1.78万元、奖金、伙食补助费0.96万元、绩效工资6.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住房公积金5.43万元、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5万元。
公用经费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1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63万元、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12.21万元,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治88.46万元、生态公益林支出12.7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41.79万元的79.1%。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持林地面积,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的疫点,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治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形式,其中:共性目标30分,绩效目标68分,自评总分98分。从整体来看我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经费管理到位,资金使用率较高,能做到按计划支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林业防灾减灾—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绩效自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万元(其中当年125万元,结转27万元),2022年10月调减45万元,实际预算执行数为107万元,完成预算70.4%。预算与执行情况相比多45万元,为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两年的20%项目绩效目标未支付款。
2022年度防治共投入资金107万元(其中清理病死疫木33.47万元、综合防治—树干注射42.82万元、松材线虫病核查验收0.79万元、生物防治释放花绒寄甲29.92万元。实际支付防治费用88.46万元,预留两年20%资金45万元待达到绩效目标后再支付。本年度到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无挪用占用专项资金情况。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林业有害物生防治面积7445亩,2022年度完成7445亩,占任务的100%。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防治变化率≤4.7%,综合防控符合规范,达到健康林标准。松材线虫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90%。二是能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减少灾害损失,增加乡土阔叶树种比例,维护生态安全,保持健康林面积,促进森林健康,生态良好。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不够精准,通过几年的防治,松材线虫病得到了有效控制,疫木数量下降,而枯死疫木属动态现象,无法能够正确预估株数,所以造成预算和实际执行有偏差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增强资金筹措和预算能力,力争将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相一致,将各项预算支出测算精准。
2、生态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
2022年森林公园省级生态公益林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执行数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16%。实际管护和补偿面积为6590亩,补偿资金9.75万元(其中2022年直接补偿9.75万元、公共管护3万元),直接补偿9.75万元于2022年12月兑付到生态公益林管护村集体,资金到位率100%。公共管护3万元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防火宣传和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支出。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公益林是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地,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二是通过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使林农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积极性得到了调动,有效地保护了重要区域的森林,特别是水源林,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特别对于环境恶劣的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较好,年度预算11万元,执行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直接补偿9.75万元,下达了公共管护费3万元,下达资金增加,导致预算与执行情况相比,2022年执行大于预算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增强补偿资金使用和预算能力,力争将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相一致,将各项预算支出测算精准。
3、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
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2022年10月调减预算11万元,实际预算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
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1万元全部用于森林资源修复,主要用于造林和抚育。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无挪用占用专项资金。加大森林资源保护补偿与修复力度,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维护生态安全。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造林及抚育任务当期完成率100%。二是保持林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三是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防护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造林成本和造林季节影响,少量种苗质量标准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资源管护和修复力度,增强造林抚育资金使用和预算能力,力争将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相一致,将各项预算支出测算精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按照绩效自评要求,及时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支出情况,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三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度随城山森林公园财政专项支出预算235万元,决算支出112.21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22.79万元,下降了52.25%,主要原因:一是松材线病绩效防治成效显著,枯死疫木清理项目数量下降,防治支出减少;二是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勘界立标项目50万元因国家林草局未批复,因此未实施。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本单位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本单位林业防灾减灾及森林防火项目支出,指单位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支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本单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指单位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养缴纳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和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编委于2013年12月批准成立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2人。目前森林公园2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无离退休人员。内设机构2个:设综合科、业务科。
二、支出情况
随城山森林公园2022年全年支出141.79万元,基本支出29.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8万元,公用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9%;项目支出112.21万元,共涉及项目3个,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治88.46万元、生态公益林支出12.7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支出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9.1%。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的疫点,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治效益。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采取打分评价形式,其中:共性目标30分,绩效目标68分,自评总分98分。从整体情况看我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经费管理到位,资金使用率较高,能做到按计划支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健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附件:2022年度随城山森林公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随城山森林公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2年度林业植被恢复费返还—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林业植被恢复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随城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0305亩,林地面积7445亩,主要负责森林范围内森林资源管护、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病虫害监测与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绿化树木和绿地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修复、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2、项目资金安排下达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解划拨森林公园省级林业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107万元,主要用于随城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资金。
3、绩效目标情况
有效控制森林公园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445亩,共除治疫木3197株;树干注射16581棵,防治药物31087瓶;完成生物防治—释放花绒寄甲成虫20万头。压缩疫情发生面积,降低死树数量,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疫点,实现省定基本无疫情的目标。通过实施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项目,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维护生态安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市局从省林业植被恢复费征收返还资金中拔付给森林公园107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资金投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清除枯死疫木。对砍伐的树干集中送到中盐银港,限期粉碎加工处理,对枝桠、树叶就地烧毁,对树蔸做无害化处理,需资金33.47万元。
2、综合防治—树干注射。在清理病死树周边松树采取树干注射的方式进行预防,树干注射药物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需资金42.82万元。
3、生物防治释放花绒寄甲29.92万元。
4、松材线虫病除治聘用第三方公司核查验收0.79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松材线虫防治森林植被恢复费共拔付下达防治资金107万元:其中清理病死疫木33.47万元、树干注射42.82万元、松材线虫病核查验收0.79万元、生物防治释放花绒寄甲29.9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先付80%项目实施款,待达到绩效要求后再付20%,2022年实际支付防治费用88.46万元,预留20%资金待达到三年绩效目标2023年8月核查后再支付。全年执行率较好,达82.7%。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无挪用占用专项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使用,主要用于森林公园病虫害防治—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上,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直接拔付到单位零余额帐户,由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没有挪用和截留情况,资金不存在有下达不足或使用结余的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有效控制森林公园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445亩,共除治疫木3137株,压缩疫情发生面积,降低死树数量,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疫点,实现省定基本无疫情的目标。
通过实施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项目,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业务水平;改善防治减灾设施和技术装备,提升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维护生态安全。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病虫害预报确率≥85%;林业有害物生防治面积7445亩,2022年度完成7445亩,占任务的100%。
(2)质量指标,主要林业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2.13‰以下,综合防控符合规范,达到健康林标准。
(3)时效指标,松材线虫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90%,全年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松材线虫疫木除治106.8元/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能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减少灾害损失,提高林农预期收益。
(2)社会效益。增加乡土阔叶树种比例,维护生态安全。
(3)生态效益。保持健康林面积,促进森林健康,生态良好,营建的健康林分生态系统。
(4)可持续效益。能较好的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防治效果较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0%。通过防治,将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此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的省森林植被恢复费(鄂财环发〔2022〕23号),主要用于随城山森林公园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2022年森林公园松材线虫病防治总面积7445亩,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支出107万元,根据三年绩效防治合同约定,每年预留20%的绩效目标资金,此资金在三年绩效期满2023年8月达到绩效目标后支付,因此形成预算数107万元,执行数为88.4574万元,执行率82.7%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3年8月根据三年绩效目标达标核查情况,达到绩效防治目标后,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并将指导应用于今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是省厅下达的《关于实施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我们将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现防治目标,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按照绩效自评要求,在市政府及省财政厅网站上及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我们将管好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做好绩效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防治目标。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绩效防治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2022年省级林业转移支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随城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0305亩,林地面积7445亩,主要负责森林公园范围内森林资源管护、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监测与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公益林建设、生态公益林绩效评价、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等工作。
2、项目资金安排下达情况
2022年省内分解下达森林公园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6590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为12.75万元,其中直接补偿9.75万元,公共管护费3万元。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标准是15元/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国有及集体林地直接补偿14.5元/亩,公共管护费0.5元/亩。
3、绩效目标情况
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改善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环发〔2022〕20号)精神,市财政于2022年11月21日拨付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75万元到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帐户,其中直接补偿9.75万元,公共费用3万元,没有挪用和截留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省级生态公益林集体林地面积6590亩,补偿标准15元/亩,其中直接补偿14.5元/亩,公共管护为0.5元/亩。我单位于2022年10月经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于2022年11月24日已将生态公益林直接补偿资金9.75万元足额拔付到各村集体及各个人手中;公共管护支出3万元也全部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森林防火等费用支出,共计支付12.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政补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到单位零余额帐户,由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挪用和截留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圆满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兑付目标任务。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通过生态公益林补偿15元/亩,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严格按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安全运行,无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项目完成质量高。对于被纳入补偿的6590亩省级生态公益林每年进行核查验收,然后及时足额的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到各村集体及村民手中,资金不存在有下达不足或使用结余的情况。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面积6590亩,2022年完成6590亩,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生态公益林病虫害成灾控制率12.13‰以下。
(3)时效指标。生态公益林当期补偿及时拨付率100%。
(4)成本指标。生态公益林村集体林地补助标准15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补偿增加了村民收入9.75万元。
(2)社会效益。生态公益林补偿公示率100%。
(3)生态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
(4)可持续影响。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防护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满意度95%。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15元/亩项目涉及四个社区、村。通过补偿,将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按照绩效自评要求,在市政府及省财政厅网站上及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我们将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做好绩效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管护目标。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2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防项目火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林业植被恢复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随城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0305亩,林地面积7445亩,主要负责森林范围内森林资源管护、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病虫害监测与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绿化树木和绿地管护、森林防火、生态修复、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2、项目资金安排下达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解划拨森林公园省级林业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随城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于森林资源管护、造林和抚育、森林防火等支出。
3、绩效目标情况
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完成森林公园的勘界和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加快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选聘周边村民为森林防火护林员,确保区划界定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维护生态安全。确保了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1‰以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合格率达到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市局从省林业植被恢复费征收返还资金中拔付给森林公园1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重点投入森林防火工作支出3万元,森林资源管护及抚育支出8万元,没有挪用和截留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使用,主要用于森林公园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支出上,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直接拔付到单位零余额帐户,由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没有挪用和截留情况,资金不存在有下达不足或使用结余的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大幅度降低了自然灾害程度,维护生态安全。确保了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1‰以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合格率达到100%。完成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加快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选聘周边村民为森林防火护林员,确保区划界定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森林防火管护面积7445亩,2022年完成7445亩,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0.9‰,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防火物资采购当期任务完成率≥98%。
(4)成本指标。造林抚育资金当期补偿及时拔付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造林抚育资金增加了村民收入2万元。
(2)社会效益。增加乡土阔叶树种比例,维护生态安全。
(3)生态效益。保持林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
(4)可持续影响。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防护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森林资源管护及森林防火满意度95%。通过森林防火、植被修复抚育,将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我们将管好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做好绩效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管护目标。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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