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市本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住建局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目前,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编人数10人,合同工2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7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64万元,其他收入535.98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1537.99万元减少了559.37万元,减少36.37%,减少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4万元,项目支出859.98万元。比上年1537.99万元减少559.37万元,减少36.37%,减少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按照资金性质划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64万元,比上年1445.68万元,减少1023.04万元,同比减少70.77%。主要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变化。
3.其他收入535.9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535.98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4.上年结转结余20万元,比上年度92.31万元减少72.31万元,同比减少78.33%。主要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比上年11.43万元,增加0.82万元,增加7.17%,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68万元,比上年5.32万元,增加0.36万元,增加6.77%,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645.84万元,比上年171.96万元,增加473.88万元,增加275.5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4.85万元,比上年1349.28万元,减少1034.43万元,减少76.6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性支出142.84万元,比上年146.38万元,减少3.54万元,同比减少2.42%,减少的主要原因:与上年基本持平。
2.商品与服务支出835.3万元,比上年348.77万元增加486.53万元,同比增加1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比上年292.3万元减少292.3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
4.资本性支出0.5万元,比上年750.54万元减少750.04万元,同比减少99.93%,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三)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22.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64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304万元。比上年1446.68万元减少1024.04万元,减少70.79%,减少原因一是住房租赁补贴不再由本单位编制预算;二是公租房大型维修减少,压缩日常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度市住房保障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福利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与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比,不增不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中心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63.8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40.5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3.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8万元,服务预算3.1万元,工程预算60万元,比上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900.84万元减少836.96万元,减少92.91%,减少原因是公租房大型维修项目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市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为33491.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37.65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33353.4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133.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3.4万元),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5万元,汽车1辆共计2.54万元,专用设备0.05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0.16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5567.39万元,增加19.94%,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133.5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3.6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保障性住房原值增加5567.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补录保障性住房资产和划拨资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4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加3.89%,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相应的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开支增加。其中:
公务接待费0.59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同比增加11.32%,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相应的公务接待开支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同比增加2.1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相应的公务出差开支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在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中心细化绩效目标,增强了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1)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7500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年度目标为(1)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
2.长期目标(1)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7500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户数≥200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高质量圆满完成摇号活动,管理公租房小区,提升公租房管理品质,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经验标准。
3.年度目标(1)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第三方评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户数≥20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任务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高质量圆满完成摇号活动,管理公租房小区,提升公租房管理品质,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经验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公租房小区红色物业创建项目
1.“公租房小区红色物业创建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红色驿站建设参考标准,结合公租房小区实际,改建、装饰棋牌室、咨询室等。2023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打造公租房小区红色物业标杆示范区。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数量指标:建设红色物业小区数量≥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达到红色物业小区标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完成年限:2023年度,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租房住户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公租房小区修缮维护项目
1.“公租房小区修缮维护”主要内容是:根据公租房需求维护修缮,改善小区居住环境。2023年预算安排210万元,其中:210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为公租房住户提供各类维修服务,建设车棚等公共设施,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数量指标:维修公租房小区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三方验收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公租房居住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租房住户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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