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市本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85.1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2.3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公租房管理及维护及保障性住房往来资金增加导致变化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5.1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4.98万元,增长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19.67万元,占本年收入5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565.48万元,占本年收入47.7%。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85.1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6.77万元,增长284.3%。其中:基本支出129.38万元,占本年支出10.9%;项目支出1055.78万元,占本年支出8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9.6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82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补贴项目增加导致。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19.67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9.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补贴项目增加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29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补贴项目增加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4万元,占1.5%。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4.88万元,占0.8%。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类)109.52万元,占17.7%。主要是用于人员、日常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495.73万元,占80%。主要是用于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9.67万元,支出决算为61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238.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25万元、津贴补贴14.72万元、奖金18.2万元、绩效工资20.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万元、住房公积金5.44万元。
公用经费2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7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0.59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16.46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2.4%。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省调研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5.7%。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无。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暂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保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44.4%。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开展工作。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住建部,主要是开展调研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 个,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五个,资金106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五个预算支出项目均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城镇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租赁补贴依申请做到应保尽保,公租房得到了及时的维修养护,小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发放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资金252.06万元,执行资金252.06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发放租赁补贴户数600户;二是按照租赁补贴标准发放;三是2022年底前发放252.06万元。
公租房管理及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资金247万元,执行资金232.88万元,执行率94.2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公租房日常巡查次数≧2次/年;二是保障人员经费使用=100%;三是公租房维修三方验收达标。
保障性住房往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565.48万元,执行资金565.48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100%完成上级交办的支付款项;二是当年完成565.48万元支付;三是减少农民工失业率。
办理公租房不动产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资金22万元,执行资金15.45万元,执行率70.2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办理不动产权的公租房小区数量≧2个;二是当年完成不动产权办理工作;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租房维修中介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资金5万元,执行资金2.5万元,执行率5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一批空置房的装修改造;二是预算成本得到节约;三是群众满意度≧9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120199)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210106)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2210107)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中心认真组织推进2022年度支出项目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结论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3.1分。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度,中心五个财政预算支出项目预算资金1091.54万元,实际使用1068.3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7.88%。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2年度五个预算支出项目均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城镇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租赁补贴依申请做到应保尽保,公租房得到了及时的维修养护,小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本年度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测算不够精确,导致资金使用率不高。办理公租房不动产权登记预算资金使用率70.23%,公租房维修中介服务费预算资金使用率50%。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项目预算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资金测算依据充分,预算项目如期完成。同时,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严格预算管理,狠抓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指标体系的完善、更新,使之更科学、合理,具有更好的操作性,对个别不切合实际的指标进行调整。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做好项目预算前期准备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狠抓绩效目标。
3.拟公开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将绩效自评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省下达随州市本级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和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度工作计划。完成600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发放,做好公租房的维修养护和运营管理。
2、项目资金情况。2022年五个财政预算支出项目预算资金1091.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91.5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068.37万元。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收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担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明确了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工和分工,推动自评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现场工作阶段。一是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学习相关政策,深化认识,进一步熟悉政策业务。 二是由协调单位各部门提供相关绩效资料,由财务人员收集、查阅、核实有关数据、资料,按照客观真实、权责一致、注重实绩等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各绩效指标目标值,进行绩效的初步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及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报绩效评价小组审核。
3.分析评价阶段。评价小组此次分析评价主要以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基础,认真评价基础数据和整理后的资料,根据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等原则,并结合项目决算数据,对项目本年实际的产出和效益进行分析,同时将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详细分析项目的成绩与不足,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中心五个项目预算资金1091.54万元,执行资金1068.3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7.88%。其中:发放租赁补贴预算资金252.06万元,执行资金252.06万元,执行率100%;发放租赁补贴预算资金252.06万元,执行资金252.06万元,执行率100%;发放租赁补贴预算资金252.06万元,执行资金252.06万元,执行率100%;公租房管理及维护预算资金247万元,执行资金232.88万元,执行率94.28%;保障性住房往来资金预算565.48万元,执行资金565.48万元,执行率100%;办理公租房不动产权预算资金22万元,执行资金15.45万元,执行率70.23%;公租房维修中介费预算资金5万元,执行资金2.5万元,执行率5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市本级共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680户,占省定年度目标任务的113.33%,发放金额252.06万元;分配公租房553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做到了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应保尽保。四个公租房小区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加强对公租房的维护管理,持续完善小区公共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公租房小区管理不断规范,质量不断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测评,公租房住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附表: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9月20日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中心五个项目预算资金1091.54万元,执行资金1068.3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7.88%。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做到了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应保尽保。四个公租房小区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加强对公租房的维护管理,持续完善小区公共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公租房小区管理不断规范,质量不断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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