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2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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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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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和9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3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4.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

5.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7.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

8.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9.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

10.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2名。2022年底实有行政在职人员32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46人。另有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市住建局机关合署办公,其中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编制6名,实有4人。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内设机构情况:内设科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房产市场科(房屋征收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物业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供排水管理科、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11个,即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随州市建筑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直属企业单位1个,中房集团随州公司,三级单位企业4个,分别为住宅合作社、住宅经营公司、拆迁事务所、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96.1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34760.2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2021年底收财政局下达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应急水源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将此指标调整至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进行专款专用专门监管,故2022年收入总计降幅较大。

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了1260.43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2022年新增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政府付费项目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以及公租房装修改造等项目资金支出,故导致支出总计有所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9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96.0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4.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35.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760.25万元,下降75%。本年收入减少34023.46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2021年底收财政局下达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应急水源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将此指标调整至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进行专款专用专门监管,故2022年本年收入降幅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7.9万元,占本年收入7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77.81万元,占本年收入0.7%;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700.32万元,占本年收入2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96.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67.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9.0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了1260.43万元,增长12.2%。本年支出增加631.3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2022年新增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政府付费项目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以及公租房装修改造等项目资金支出,故导致本年支出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3697.29万元,占本年支出33.7%;项目支出7269.8万元,占本年支出6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70.2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253.55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新增随州市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管理PPP项目政府付费资金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以及随州市城市风貌与色彩专项规划资金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5.75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新增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政府付费项目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以及公租房装修改造等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0.0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06.93万元,下降22.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拨款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7.8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85.11万元,增长1418.3%,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随州市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管理PPP项目政府付费资金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以及随州市城市风貌与色彩专项规划资金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不变。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2.3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4.63万元,下降21.6%。减少主要原因是实行刚性预算,对当年的下达资金充分使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1.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9.93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梳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落实“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7万元,占3%。主要是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类)46.79万元,占1%。主要是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3653.18万元,占79.8%。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城市维护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0万元,占0.4%。主要是用于单位防汛物资购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703.94万元,占15.4%。主要是用于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9.89万元,占0.4%。主要是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21.24万元,支出决算为458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调出情况,人员经费进行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调出情况职业年金做实情况,此情况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有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需发放其退休一次补贴,此情况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决算支出中仅包含了离休干部医疗费,此费用为实报实销项目,故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调出情况和退休情况,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9.41万元,支出决算为96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部分支出功能科目在指标下达时归入了此科目中,故导致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292.7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收房地产市场监管非税收入拨款,故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1.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压减项目资金支出,二是财政下达指标时,对支出功能科目进一步细化,与年初预算所设置的支出功能科目存在部分差异,故导致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73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填报没细化功能科目都列入了城乡社区支出,二是预算中应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列支的项目经费在财政局下达指标时改变了资金性质,故导致此支出功能科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幅较大。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31.22万元,支出决算为7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填报没细化功能科目,都列入了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功能科目中,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此支出功能科目包含的是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和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中;二是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填报没细化功能科目,都列入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中,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财政局没有按照预算中的支出功能科目下达指标。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4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需根据合同规定,每半年付款一次,尾款年底考核结束后付清,编制预算时是按照合同金额数编制,未结合实际情况的付款要求,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292万元,支出决算25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需按照当年度实际申报情况进行拨付,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1.95万元,支出决算5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调出情况和退休情况,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7.34万,支出决算1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存在人员调出情况和退休情况,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支出功能科目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为根据当年度实际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及时项目,不在年初预算编制范围内,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4.97万元、津贴补贴396.71万元、奖金257.65万元、伙食补助费11.64万元,绩效工资5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万元、住房公积金31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2万元、离休费5.54万元、退休费11.14万元、抚恤金22.25万元、生活补助2.03万元、医疗费补助5.50万元、奖励金7.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8万元。

公用经费22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02万元、印刷费2.81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19.87万元、邮电费5.31万元、物业管理费4.67万元、差旅费7.54万元、维修(护)费18.41万元、租赁费2.5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劳务费4.55万元、委托业务费12.54万元、工会经费40.24万元、福利费7.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3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837.88万元,本年支出3837.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563.5万元,主要用于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PPP政府付费项目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公租房装修改造、以及支付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维修费用和污水输送费用等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方面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74.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的工程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40.36万元,完成预算的59.3%。较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住建局机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二是局属二级单位市质安站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一辆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用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是因2022年度住建系统的各类调研检查工作有所增加,故导致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上年决算的0万元持平。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无增减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8.92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万元,完成预算的65.7%;较上年增加21.73万元,增长1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二是局属二级单位市质安站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一辆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用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9.48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维修保养、车辆保险以及过路过桥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8%,较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2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要素审核,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住建系统的各类调研检查工作有所增加,故导致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增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住建厅来随开展调研、检查的工作组和对接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的专家组等,主要是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对接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4个,1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74万元,降低4.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3.6万元,降低51.8%。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工作急需上。其中办公费减少21.16万元,印刷费减少4万元,差旅费减少14.91万元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45.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保障车辆、工地验收业务用车、冲水三轮车和电瓶车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35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住建部门在省住建厅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花园城市建设目标,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有效克服外部环境和疫情反复等不利影响,战胜了房地产“保交楼”、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资金紧缺等多种风险叠加的挑战,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红色物业创建、农村危房改造、保障住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建筑质量安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交楼”等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项目建设、党建工作、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成效明显,先后获得市级表彰。。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2022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5271.30万元,实际支出总额5265.30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市住建局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硬支撑,加快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面对疫情、资金短缺等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市  季通报”,协调部门广辟资金来源、联动攻坚难点问题,《神韵随州补短板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2022)》圆满收官,累计完成项目155个、投资300余亿元;2022年确定的126个城市重点项目新开工84个,星光大道、编钟学校等31个投入使用,住建部门争取项目资金3.5亿元,城东应急水源工程和污水、燃气等管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市住建局荣获全市2022年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城市品牌创建加快推进。坚持节水城市、海绵城市创建齐发力,省级节水城市顺利通过验收,达到国家评选要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取得国家申报资格。高标准谋划花园城市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花园城市建设目标,精心谋划了《中心城区花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计划总投资528.8亿元,实施项目177项,明确了未来城市提能级的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住建领域民生实事落实有力。城市更新持续深入。全年改造老旧小区159个,三年累计改造433个、惠及群众近6万人;老旧小区九大片区改造道路34条,累计完成110余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2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城建档案收集等工作取得实效;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市区一体推进、攻坚突破,完成方案设计,征收698户,即将启动保护建设;老火车站改造完成前期调查摸底、资金测算等任务,铁路部门批准后全面启动实施。红色物业创建拓面提质。“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100个,清理移交公共服务用房9.8万㎡,“红色驿站”建设有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实施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纪委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立案查处企业10家,清退违规收费12万余元。保障住房工作扎实有力。认真贯彻省厅1号文件,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筹集房源1524套,摇号分配649套,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各县市区试点工作也全面推开,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取得初步成效;公租房配租553套,租赁补贴1144户,占省定目标任务148%,出台公租房租金减免暂行规定,廉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增效,实现申请“一事联办”、端口进社区等便民功能,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改造农村危房638户,超年度任务28%。全年57件人大、政协议提案高质量完成;住建领域创文创卫、城乡环境大提质行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三是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充分聚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启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系统化排查市政排水管网870余公里,对排查混接、错接及缺陷管网进行整改修复;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城南片区雨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新建,消除城市污水收集空白区,落实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网运行监管,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4%;100吨/日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厂正式建成投入运营,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成效显著。全年新建节能建筑190万㎡,绿色建筑180万㎡,分别占省定目标任务173%、236%,三年累计新建节能建筑803万㎡、绿色建筑461万㎡;装配式建筑基地建成投产、实现破题,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整治,行业监管获得省厅通报肯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连续3年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实施PM2.5、PM10动态监管,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有力保障城市天气优良率。四是坚持稳中求进,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坚持用好用活政策“工具箱”,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11条硬措施,加强“政银企”联动,打好“组合拳”,举办两次房地产交易会,随县、广水市住建局也纷纷出台居民购房、房票安置等奖补激励措施,有力推动市场恢复、销售回暖。全年房地产完成投资73亿元,四季度环比增长5.24%;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10万㎡,同比下降8.6%,回归幅度居全省第二。“保交楼”风险楼盘化解有序推进。紧紧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组建4个工作专班,分别包保负责6个风险楼盘,坚持“一项一策”“日督办、周调度”,一手抓风险楼盘化解,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协调各方搁置争议复工建设;一手抓信访维稳,做好购房群众解释沟通和情绪疏导工作,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全年提供可交付房屋3266套,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建筑业发展稳步提升。召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针对本地企业强强联合、招投标平台改进等问题,赴外地考察学习,制定应对措施,努力提高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年帮扶10家企业晋升一级资质,实现建筑业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4.4%,在逆势中实现正增长。五是服务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迈上新台阶。“擦亮小城镇”竞相发力。持续开展“擦亮小城镇”和全市乡镇环境大提质行动,督促指导18个省、市级试点镇竞相发力,“以点连线、以片带面”集中连片建设5个示范片区,城镇面貌焕然一新。曾都区住建局争取区政府投资近6000万元,谋划项目27个,全域推进“擦亮小城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定《随州市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全生命周期农房管理制度。加快推动美丽新农房建设,指导各地编制新农房图集,培训农村工匠,成片打造“荆楚派”新农居。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启动实施。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提高乡村建设水平提供重要依据。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指导各地投资2亿余元,高标准实施管网延伸和扩容项目,随县住建局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柳林、均川等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毁重建、恢复运营;全市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实现处理费征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工作成效考核取得全省第4名好成绩。六是坚守“安全”“稳定”底线,持续强化行业监管。以省委“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好住建行业行业监管,住建领域平安稳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双提升。“两书一证”推广落实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开展“智慧搅拌站”试点建设和“黑站”整治专项行动,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录用率达100%,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荣获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15项、“楚天杯”工程3项;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从业人员等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项目300余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120余处,有力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年未发生较大责任事故。住建领域市政设施安全保障不断加强。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080处,城镇燃气监管实现实时监控、管理“一张图”;优化城市供水生产调度、加大管网巡检力度,确保了城区供水安全稳定;持之以恒抓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实施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化治理等项目,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演练、值班值守,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城市安全运行。自建房安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全市自建房排查70万余栋,鉴定隐患房屋1.6万余栋,整治危房1.5万余栋,完成小南门街等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查工作,实现排查、鉴定和整治三个100%,广水市住建局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强化城乡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圆满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白蚁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力保障了城乡住房安全。住建领域信访安全保障有力。全年接访各类诉求信访群众万余人(次),在党的二十大期间没有发生群体事件、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市住建局被评为全市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工作突出集体、2名同志被评为突出个人。七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年办件1.93万余件,全部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审批程序,推进单体竣工验收,审批时限由“705030”压缩至“332312”;随县探索完善的建设工程担保体系和曾都区探索的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等2个改革事项获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通报表彰,经验在全省推广。住建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积极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应用试点,建成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控制中心以及工地智慧化监管平台,建成“智慧工地”45家,应用推广率100%。住宅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自助缴存等功能,建成“小区-住户-资金”一对一的监管网络,提升服务效能。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完善议事规则,推进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以“三包一挂”专项整治为重点,立案查处违法项目11起,处罚企业11家、项目经理10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度随州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7分。

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区分财政拨款收支与非财政拨款收支。二是受经济运行大环境和政府隐形债严格控制影响,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公益性项目资金筹措困难,项目推进缓慢。三是受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房企仍面临资金和销售压力,有效恢复不够;当前,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本地建筑企业参与公共项目中标率低等不利因素,建筑业恢复发展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绩效自评:2022年度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1.08万元,执行数为37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1)公租房改造装修已完成272套。(2)西城服装一厂公租房加固及外走廊改造达到100%。(3)燃气设施入户469户。二是质量指标:入住条件达到100%。三是效益指标:(1)社会安定。公租房作为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解决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2)长期解决住房困扰,给予了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极大的生活保障和心理慰藉。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付款要求,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城市维护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2022年度城市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万元,执行数为70.29万元,完成预算88.97%。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1)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方案设计,征收698户,即将启动保护建设。(2)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完成了运营评价。(3)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聘请法律顾问及法律事项履行。二是质量指标:城市品牌创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已取得国家申报资格。三是效益指标:(1)加强草甸子历史街区整体风貌和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延续传统格局与风貌特色,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品位,彰显随州文化。(2)海绵城市推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22年度城市维护费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安排,因城市维护费项目属于常年性项目,涉及面广且复杂,所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细致,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实际支出经济科目与预算不匹配。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3、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2022年度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48万元,执行数为143.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完成4个公租房小区购买服务。二是质量指标:打造高品质公租房小区,在全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规范评价中排名靠前。三是时效指标:租金收缴及时。三是效益指标:(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打击公租房住户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打造绿色生态公租房小区。困难家庭享受租金减免。四是服务满意度指标:公租房小区住户满意度≧9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根据合同规定,每半年付款一次,尾款年底考核结束后付清,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付款要求,预算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4、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绩效自评:2022年度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9万元,执行数为19.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1)排查城镇住宅61950户;(2)排查城镇非住宅17106户;(3)排查农村住宅861207户;(4)排查农村非住宅56500户。二是质量指标:完成全部房屋调查工作.三是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全市房屋核查工作。四是效益指标:(1)保障城镇及农村房屋安全;(2)为应急管理提供数据依据,为灾害风险分析提供决策依据;(3)掌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情况。五是服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为2022年度新增项目,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不成熟,绩效指标单一,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2022年度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决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当,下一步将结合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依照此项目合同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方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5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2022年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122.77万元,执行数为122.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1)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08处;(2)中心窗口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全年办件1.93万余件。二是质量指标:城市品牌创建加快推进,省级节水城市通过验收。三是效益指标:(1)通过各项流程优化审批,提高效率,降低经济发展运营成本;(2)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隐患,为住建领域长治久安奠定基础。四是服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因2022年项目资金项目涉及面广且复杂,所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细致,预算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提高专业水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一年度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设计建立适用、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对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

3、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二是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财政专项支出预算12194.51万元,决算支出5782.45万元,比预算减少了6412.06万元,下降52.6%,主要是原因一是因财政当年未下达此专项支出资金,故2022年度无此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业主满意度第三方机构调查经费、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设置标志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工程信息化监督系统和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扬尘治理城市维护资金、随州市污泥处理厂运营费用、随州市中心城区内河桥梁检测维修、神韵随州补短板品质提升项目资金以及弥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部分资金等。二是因部分财政专项支出需按照工程项目合同进度支付,2022年度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付,如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资金、公租房改造装修、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城市建设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经费、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内河管理保洁水质检测及城区防汛经费等。

(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住建系统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单位整体支出的实际情况,在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结论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7.7分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5271.30万元,实际支出总额5265.30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

(2)部门绩效目标: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深化“红色物业”创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稳控房地产业,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力度,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营运。保障城市供水和燃气安全,建立完善厂网运行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完整的运营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住建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2、民生保障坚实有力;

3、城市生态巩固提升;

4、村镇建设特色彰显;

5、行业监管持续发力;

6、产业发展克难求进;

7、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了本项目资金的来源。2022年年初结转509.73万元,全年预算数5271.30万元。

其中:实际财政拨款收入4263.80万元,其他收入497.77万元,合计4761.57万元。

资金投入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调整后的预算支出总额5265.30万元,实际支出总额5265.30万元,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其中:

基本支出调整后预算1100.15万元,实际支出1100.15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67万元,资本性支出6.71万元,其它支出33.23万元。

项目支出调整后预算5265.30万元,实际支出为5265.30万元.

①结转结余率

根据预决算资料,年末结转结余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总额5265.30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09%。年度结转结余得到有效控制。

②结转结余变动率

根据预决算资料,部门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总额6万元,上年度调整后结余结转资金总额509.73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98.82%。

③公用经费控制率

根据预决算资料,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164.88万元,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为164.8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

根据预决算资料,“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4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8.42万元,控制率为62.69%。因公出国(境)未发生费用,且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4万元,公务接待活动费用1.38万元,因疫情影响使得“三公”经费单项有所减少。

⑤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制度、预案销号制度、厉行节约制度、资产管理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⑥资金使用合规性

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⑦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2022年度部门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专栏栏目上公开,并对预算的收入情况、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都作了相应的说明。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终结后及时予以分析总结,但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不够具体完善,今后按要求予以完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2022年我单位及时完成了绩效结果报告。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超预算支出。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

附件: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单位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2022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98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A.执行率情况

2022年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2022年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预算37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1.08万元,2021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371.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B.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①公租房改造装修272户;

②燃气设施入户469户;

③西城服装一厂公租房加固及外走廊改造。

质量指标:

①达到入住条件100%,其中:西城服装一厂公租房加固及外走廊改造已验收、公租房改造装修272户及燃气设施入户469户已完工;

时效指标:

①按照合同期限2022年已完工;

效益指标:公租房为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解决了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给予了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极大的生活保障和心理慰藉。

满意度指标: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预决算数额相差过大,预算编制水平待提高。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做好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编制水平。

附件:随州市住建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二)城市维护费项目

(三)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五)2022年项目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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