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随州市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07]43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依法审批取水许可;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的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随州市水利规费征收管理站)成立于2000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随州市水利局二级单位。
1、机构编制情况:2000年随机编[2000]5号文件,核定本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1年随编发[2011]26号文件,确定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随人社局[2013]1号文件规定,将我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15年随编办发[2015]69号批复我单位为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
2、实有人员情况及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根据随机编[2000]5号文件,核定本单位编制5人。根据随编发[2001]35号文件,明确核定我单位领导职数1名;随编发[2016]41号文件,增核副支队长1名,实际配备领导2名。目前在职实有人数5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预计收入15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10.43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压缩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36.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0.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额156.7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6.2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0.5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67.22万元减少了10.43万元,减少了6.24%,主要原因为单位压缩了特定类项目预算支出。
2023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额156.79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农林水支出12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67.22万元减少了10.43万元,减少了6.24%,主要原因为单位压缩了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
2023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额156.79万元,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7.97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56.79万元减少了10.43万元,减少了6.24%,主要原因为单位压缩了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2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6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增加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6.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万元。
2、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6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增加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6.2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2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16.94万元增加4.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上级机关给我单位调拨了一辆执法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0.60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福利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1.63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12.0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9.63万元。新增资产配置5.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复印机一台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国产台式电脑5台预算金额4.5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增加14.36万元,增加197.52%,主要是为配合上级有关精神,单位所有办公设备逐步更换为国产,故需更换部分办公设备。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货物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5.74万元,比上年末资产增加12.85万元,增加56.14%,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上级机关给我单位调拨执法公务用车一辆,增加了单位固定资产。其中:流动资产7.92万元,非流动资产27.82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3万元。比上年增加8.13万元,同比增长271%,主要原因:上级机关给我单位调拨执法公务用车一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同比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比上年略有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3万元,比上年增加7.6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上级机关给我单位调拨执法公务用车一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做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民的水法治意识;依法实施水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年度目标为:做好水利法规宣传普及;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2、长期目标:做好水法规宣传,增强全面水法治意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指标值:4人次/月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质量指标-执法办案质量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安定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3、年度目标:做好水法规宣传,增强全面水法治意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指标值:4人次/月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质量指标-执法办案质量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安定 指标值: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本级重点预算项目名称为:水行政执法监督、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监管。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和满足在职人员正常办公生活秩序,按照资金支出进度支付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产出成本。2023年预算安排37.9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拨款17.47万元,其他收入20.50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做好水利法规宣传普及;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3、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出动执法人员数量。计划指标:4人次/月。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质量指标-执法办案质量。计划指标:100%。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安定。计划指标:100% 。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单位“三定”方案。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单位资金收入: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对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单位对人员的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反映单位人员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津贴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统一规范津贴补贴、93工改冲销64元后的结余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物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女职工卫生费、住房补贴等。
3、奖金: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级电话费等。
7、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8、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9、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0、培训费:反映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单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2、委托业务费:反映单位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3、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4、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5、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发生的费用。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产生的上述科目未包含的日常公用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