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配合市城管办做好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城区办事处、社区城市管理有关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城市管理督察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局城管执法情况、队容风纪、行政效能的督查考核;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工作;
6、负责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大队属于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二级单位,事业人员编制10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科、督察科、考评科、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实有人员20人,其中,在职正式工16人,管理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437.21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4.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人员变动交纳职业年金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绩效性工资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0.4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9 万元,下降6.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95万元,占本年收入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4.47万元,占本年收入1.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437.21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1.68万元,增长30.3 %。其中:基本支出 437.2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项目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355.9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9.29万元,增长 16.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人员变动交纳职业年金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绩效性工资支出等。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5.95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49.2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通过调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本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和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和上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5.9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29 万元,增长16.1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交纳职业年金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绩效性工资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5.88万元,占24.1 %。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9.81万元,占11.2 %。主要是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 210.03 万元,占 59 %。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万元,占 5.7 %。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4.9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2.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5.22 万元,支出决算为6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财政部门通过调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本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待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 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年中根据部门人员退休或调动据实拨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7.59万元,支出决算为3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足,财政部门通过调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追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足,财政部门通过调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本单位预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4.68 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人员工资支出追加相应住房公积金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5.95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86万元、津贴补贴11.36万元、奖金68.48万元、伙食补助费6.26万元、绩效工资26.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81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1万元、退休费56.63万元、生活补助0.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万元。
公用经费 16.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0.07万元、专用燃料费3.89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福利费6.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47.9%。较上年增加 0.09 万元,增长2.9 %。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因业务需要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5万元,完成预算的 47.8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05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2 万元,支出决算为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 %,较上年增加 0.1 万元,增长100%。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神农架林区城管执法局,主要是交流调研城管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 个, 9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察大队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得分73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督察大队202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为三个:目标1(30分)市容市貌督察管理、目标2(30分)规划督察管理、目标3(20分)火车站广场管理。
目标1(30分)市容市貌督察管理。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5分,扣4分,完成21分。具体情况是: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得满分5分;取缔出门出窗占道经营率98%(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取缔破损广告牌达99%(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2分)得3分;道路绿化率95%(目标值98%,满分5分,扣1分)得4分;人员着装到岗率100%,得满分5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城区市容市貌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目标2(30分)规划督察管理。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5分,扣2分,完成23分。具体情况是:完成督察面积380平方公里,得满分15分;违规建筑发现率98%(目标值100%,满分10分,扣2分)得8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发现城区违规建筑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目标3(20分)火车站广场管理。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15分,扣2分,完成13分。具体情况是:完成火车站广场清扫面积2.8万平方米,得满分5分;火车站广场整洁率98%(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火车站广场设施设备维护率95%(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火车站广场管理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部门2022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统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是用于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为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用于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摘要版
(二)《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无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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