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负责明珠路以北、氵厥 水河东大堤以东范围内约93.6平方千米的城乡规划、测绘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成立于2016年,隶属于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3名,目前在职人数4名(其中劳务派遣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8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1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84%%;其它收入26.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2.43%;上年结转19.5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73%。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85.05万元)减少2.56万元,减少了3.0%,原因是其它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共计82.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7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85.05万元)减少2.56万元,减少了3.0%,减少原因是压减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9.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38%,较上年减少9.34万元, 减少了13.53%,原因是压减开支;项目支出2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62%,较上年增加6.58万元,增长了40.62%,增加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85.05万元)减少2.56万元,减少了3.0%,减少原因是压减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我局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6.16万元,总体比上年增加了1.09万元,增长了3.11%,原因是工资标准统一提高。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2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项目支出33.1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09万元,增长了3.39%,原因是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金额为3万元,其中:办公费0.19万元,印刷费0.02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0.03万元。与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24.4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53万元,增长了36.42%,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主要由以下二部分构成:流动资产21.4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7.65%,主要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其它应收款,较上年增加了7.85万元,增长了57.76%;非流动资产3.0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2.35%,主要为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了1.32万元,减少30.41%,原因是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8万元,较上年0.71万元减少了0.09万元,减少了10.11%,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0.19万元增加了0.01万元,增长了5.26%,原因是生活标准提升,同时人员工资增加,故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会有少许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较上年0.7万元减少了0.1万元,减少了14.28%,原因是压减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紧紧围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规划审批不断提质提速,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批后监管,突出依法行政,规划管理严格规范。年度目标为紧盯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科学编制规划,高质效推进重大规划编制,高品质完善城市功能;高标准抓好“明珠新城”及周边范围城市设计、曾都经济开发区提升发展概念规划及地块城市设计。统筹协调,城乡规划要见成效,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2、长期目标为紧紧围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规划审批不断提质提速,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批后监管,突出依法行政,规划管理严格规范。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绩效目标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质量指标达标。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时效指标达标。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紧紧围绕“规划有矩、服务无距”,从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民生工程等方面入手,创新服务举措,全方位提升规划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指标设立依据效益指标达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3、年度目标为紧盯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科学编制规划,高质效推进重大规划编制,高品质完善城市功能;高标准抓好“明珠新城”及周边范围城市设计、曾都经济开发区提升发展概念规划及地块城市设计。统筹协调,城乡规划要见成效,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加强预算管理,搞好预算执行率, 指标值>85%,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提高工作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目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曾都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2022年重点工作。进度指标按时推进工作进度,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进度指标达标。成本指标节约行政、项目成本,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指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实行项目负责制,对重点项目建立动态审批管理台账,确保项目在办理规划手续中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坚持做到接件即审,审完即批,批完即发,为项目建设争时间、抢速度,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指标设立依据效益指标达标。
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运行经费属于常年延续性项目,项目主要支出方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
项目绩效总目标:围绕目标任务,突出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立足服务民生,提高规划服务质量;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力争使服务对象对年度目标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保障分局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支出按照配置定额,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压缩公务开支。指标设置依据:随编办【2016】1号文件。二是效益指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运转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指标达标。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成熟度高、带动性强、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效益指标。按照2022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三是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指标设立依据: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指标达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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