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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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森防站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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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森防站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森防站部门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森防站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森防站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其它有关林业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检疫的配套规章。

2、根据全市林业发展总体目标,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和管理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调运、产地检疫以及从国外引种的检疫审批工作,定期组织对全市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编制疫情报告,提出划分疫区和保护区的草案,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扑灭;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

4、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与监测,及时发布林业生物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和健全预测预报网络,组织开展测报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

5、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负责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负责组织《随州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救灾农药、器械的采购和调配。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成立于2000年12月15日(随机编[2000]5号文件),编制3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林业局管理,正科级单位,2010年被湖北省公务员局鄂公局函[2010]24号文件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正式职工3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森防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02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35.99万元,本年收入总合计115.01万元。

2021年度总收入115.01万元较去年(129.78万元)减少14.77万元,同比降低11.3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总支出7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1万元,项目支出37.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86万元。2021年度支出总额77.15万元较去年(93.79万元)减少16.64万元,同比降低17.7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2万元,支出77.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94万元,基本支出39.21万元,与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8.10万元相比增加29.05万元,同比增加37.65%,其中基本支出39.21万元与年初预算33.10万元相较增加了6.11万元,同比增加了15.58%;项目支出37.94万元与年初预算15万元相比增加了22.94万元,同比增加60.46%,主要原因:实际项目支出37.94万元中,除了年初预算上报的这个15万元的项目(森林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经费),其中还包括2020年结转过来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所以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森防站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比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了1.87万元,降低93.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同比增减为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0.13万元,接待2批次16人,比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降低93.5%;2020年决算数为0.42万元,相比较减少0.29万元,降低69.0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同比增减为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无公车保有量,无此项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其中:办公费0.51万元、电费0.10万元、差旅费0.31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6万元增加了0.14万元,增加了4.6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随州市森防站无公务用车,也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经费管理较到位,资金使用率较高,其中项目超预算支出是因为2021年年底申请调整了支出预算,增加了支出预算金额,导致执行数超预算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附件:2021年度随州市森防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森防站森林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2.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与执行情况一致,较好完成。

  3.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成灾率年初目标值

    4‰,实际完成值0.8‰。


  4.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覆盖率52.92%,实际完成值53.2%。


  5. 社会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市森防站有财政专项支出37.94万元。

第三部分随州市森防站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因此国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开表09)为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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