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已由市财政局批复。现将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数据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市卫健委领导下,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受市卫健委委托行使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1月,现有干部职工20人,根据鄂编办发[2007]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其主要工作职责:1、承担市卫健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交付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2、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证颁发前申请的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审查审核,提出许可建议。3、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查和职业危害因素测定;指导、督查县、市、区开展卫生监督工作。4、对辖区内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性作业等行业从业或作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5、开展卫生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在全市建立卫生监督网络,负责对卫生监督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等工作,对全市违反卫生法规及规章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6、对辖区内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按照程序,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违法案件进行受理、立案、调查取证。7、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件、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8、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9、对法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0、打击“两非”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职能。11、承担市政府和市卫健委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有办公室、卫生监督稽查科、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职业卫生科、财务信息科、人事科等7个职能科室。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在岗人员20名(其中2021年招录人员4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6.79万元,较2021年322.40万元增加104.39万元,增加率32.38%;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322.37万元,较2021年229.64增加92.73万元,增加率40.38%,增加原因为增加项目支出及新增人员支出;其他收入101.97万元,较2021年16.19万元增加85.78万元,增加率529.84%,增加原因为为确保监督工作正常运转,进行多渠道筹资;结转资金2.46万元,较2021年结转收入1.30万元增加1.16万元,增加率89.23%,增加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的理念。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6.79万元,较2021年322.40万元增加104.39万元,增加率32.38%,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7.87万元;项目支出78.93万元,较2021年增加31.93万元,增加率67.94%,增加原因为常态化疫情防控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2万元;卫生监督机构370.81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6万元;住房公积金17.22万元;提租补贴3.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2.37万元,较上年增加60.8万元,增长23.34%,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及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3.44万元,主要为人员支出预算193.53万元,较2021年169.64万元增加23.89万元,增加率14.09%,增加原因为新增人员薪酬;日常公用支出49.91万元,较2021年13万元增加36.91万元,增加率283.93%,增加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8.93万元,较2021年增加31.93万元,增加率67.94%,增加原因为常态化疫情防控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事项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公用经费支出48.83万元,较2021年41.75万元增加7.08万元,增加率16.96%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预算如下:办公费1.29万元,印刷费0.14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61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差旅费31.71万元,维修费0.11万元,租赁费1.44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福利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底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113.24万元,较2020年99.77万元增加13.47万元,增加率13.51%,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其中:流动资产28.29万元,较2020年84.49万元减少56.20万元,减少率66.5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固定资产84.95万元,较2020年15.28万元增加69.67万元,增加率455.96%,增加原因是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购买了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其中通用设备总额65.20万元,同比增加690%,增加原因是疫情防控需要增添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总额8.71万元,与上年增加84%,增加原因是疫情防控需要增添了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总额11.04万元,同比增加375%,增加的主要原因搬迁办公场所更换办公桌椅。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三公”经费9.17万元,同比2021年7.85万元增加1.32万元,增加率16.82%,增加原因为在岗人员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同比2021年5.00万元增加1.05万元,增加率21.00%,增加原因是常态化疫情防控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用3.12万元,比上年2.85增加0.27万元,增加率9.48%,增加原因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为保障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年度目标1:业务管理,具体指标设置为:日常监督,
产出指标:日常监督监督率100%,专项整治及重大专项活动完成率效益指标100%,执法正确率100%,受理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完成率100%,案卷管理规范,落实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医疗服务职能监管,培训工作和网络信息报告工作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职工满意度≥90%。
2.年度目标2:管理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宣传和政务信息,招商引资等。
产出指标: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职工满意度≥90%。
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局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
1、监督监测费主要内容是:用于监督监测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双随机”业务的更好开展。2022年预算安排78.9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测254户。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测254户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98%,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