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包括: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畜禽疫病防治管理、畜禽及产品的检疫检验监管、畜牧技术推广、畜牧业资源保护、畜牧业标准化管理、畜牧业项目管理、畜牧业许可管理、畜禽品种登记、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是隶属于市农业农村局的副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内设办公室、生产科、防疫检疫科、兽医卫生监督科、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等五个科室。挂随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等牌子,一套班子,五块牌子。
2021年市编委核定编制8人,2021年实有8人(其中:在职在编7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单位决算收入579.22万元,同比2020年决算收入504.75万元增加了74.47万元,增加比率14.7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2021年度单位决算支出396.56万元,同比2020年决算支出267.17万元增加了129.39万元,增加比率48.4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防疫补助项目资金在下年度继续执行。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4.94万元,比年初预算173.58万元增加191.36万元,增加比率11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收支。其中:基本支出148.94万元,比年初预算146.58万元增加2.36万元,增加比率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人员零星工资。项目支出216.00万元,比年初预算27.00万元增加了189.00万元,增加比率7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
二、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决算0.20万元,比年初预算0.52万元减少0.32万元,同比减少61.54%,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为: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比年初预算0.52万元减少0.32万元,同比减少61.54%,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安排。本年共接待3批次31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为: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单位保留工作用车0台。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度事业经费支出为14.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93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比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其中:办公费0.99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0.77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福利费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本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无数据。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台,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按期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随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对象包括2021年度所有的市级项目支出和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二级单位未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范围。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畜牧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执行数为27.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强制免疫、常年免疫均完成年初设定指标,疫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均高于年初设定指标。二是2021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市共抽送检兽药10批次、畜产品76批次,饲料5批次,抽检“瘦肉精”养殖环节1750批次、屠宰环节1680批次,合格率达到100%。猪、牛、羊、家禽发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5%、1%、3%、8%以内。坚持病死畜无害化长效机制,全市无害化处理生猪22.2万头,有效巩固病死生猪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成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准确性不高,二是部门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附:2021年度随州市畜牧兽医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随州市畜牧兽医局项目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九、其他情况说明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共计242万元,主要是用于畜牧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8表为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9表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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