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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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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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21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21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单位概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制发放,开展“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的管理,监督检查涉农收费政策的落实,调查处理涉农违规收费案(事)件。

(二)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清核、登记、评估和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经统计年报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依法调查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的违法案件。

(四)指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的申报立项。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项目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农社对接,产销衔接。围绕粮食、蔬菜、畜禽等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五)组织专家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立项初评,现场确认无重复建设、竣工初验、上图入库督办等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挂“随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定编10名(其中: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5名),内设一科一室,在职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3人。为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21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总收入166.80万元,比2020年171.16万元减少4.36万元,减少2.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其他收入。
    2021年总支出136.85万元,比2020年111.15万元增加25.70万元,增加23.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挂“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人员增加2名,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6万元,减少5.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9.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5万元,增加6.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挂“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人员增加2名,预算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7.55万元,与年初预算减少15.11万元,减少46.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22万元,比年初预算0.51万元减少0.29万元,支出同比增加0.01万元,增加4.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清廉村居等工作职能,接待对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同比2020年度0.00万元下降0.00%,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次(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与年初预算的0.51万元相比减少0.29万元,减少56.86%,同比2020年度0.21万元上升了0.01万元,上升4.76%,共3批次30人次,比上年减少0批0人;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清廉村居工作职能,接待对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同比2020年度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公务用车0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2万元,3.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增加人员2名,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0.21万元、水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1.52万元、差旅费0.64万元、维护费0.09、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6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万元(其中对204家家庭农场培育奖补资金20.4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7.55万元,支出1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项目与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成绩良好。2021年部门总收入166.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9万元,占64.02%;年初结转结余60.01万元,占35.98%;总收入比2020年171.16万元减少4.36万元,减少2.55%;财政拨款收入106.79比2020年104.74万元增加2.05万元万元,增加1.96%;2021年支出136.85万元。基本支出119.30万元,占87.18%,项目支出17.55万元,占12.82%;其中:人员支出89.02万元,占65.05%;商品和服务支出46.89万元,占34.95%; 2021年支出136.85比2020年111.15万元增加25.70万元,增加23.12%。其中基本支出119.30万元,比2020年102.30增加17.00万元,增加16.62%;项目支出17.55万元,比2020年8.85万元增加8.70万元,增加98.31%。

根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工作投入的指导思想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规范管理、严格制度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消费、差旅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做到了政治上清醒坚定、业务上内行精明、作风上廉洁自律、工作中团结协作。收支凭证审批程序完整,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三资监管平台使用率。为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全面启用湖北省三资平台的相关要求,我局召开了县市区分管领导、科长参加的湖北省三资监管平台启用工作动员会,邀请省三资平台专业工程师对平台的操作、记账方式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市三资平台启用率已达到100%。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省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我市于2019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全市纳入改革的967个村(社区)均已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证书。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摸清了家底,界定了人员身份,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分配权以及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管理权,保护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公开和向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公开,指导下一年度预决算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设置,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更加严谨、科学、准确,使预算与执行相统一。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林水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其他公务交通补助:指实行车改后随工资发放的公务交通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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