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02-0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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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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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随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公安的方针、政策;维护全市林区的治安秩序;组织查处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查处随县、曾都区、广水市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协调随县、曾都区、广水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工作;协助市公安局管理森林公安民警和抓好警力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内设设法制科、刑侦科、办公室,派出机构市森林公安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共有民警、工勤及退休人员14人,其中在职民警10人,退休2人,协警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75.28万元,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578.48万元)减少了3.2万元,减幅0.55%,减少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经费拨款(补助)324.45万元,比上年增加133.13万元,增幅69.5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二是按照2021年预算编报口径,预估填报五项奖工资;其他收入194.49万元,比上年减少162.67,减幅45.55%,主要原因是延续性项目已经完成;上年结转56.34万元,比上年增加26.34万元,增幅87.8%,主要原因是业务技术用房质量保证金暂未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75.28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578.48万元)减少了3.2万元,减幅0.55%,减少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①人员支出241.09万元,比上年增加93.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二是按照2021年预算编报口径,预估填报五项奖工资;②公用支出54.19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③项目支出280万元(其中2021民警服装费3万元,森林公安补助金80万元,业务技术用房其他配套建设197万元,比年度减少95.96万元,减幅25.52%,原因是随州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已经建设完成,项目经费减少。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为: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75.28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578.48万元)减少了3.2万元,减幅0.55%,减少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25万元,卫生健康1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随州市森林公安局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24.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25万元;医疗卫生10.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1.32万元增加133.14万元,增幅69.5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21年预算编报口径,预估填报五项奖工资;二是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公用经费支出31.63万元。包括办公费0.97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电费1.01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取暖费0.17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培训费0.6万元,工会经费1.90万元,差旅费7.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8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12万元。比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31.67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幅0.12%,减少的主要原因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了部分日常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19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术用房其他配套建设。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5.96万元减少148.96万元,减幅43.06%,主要原因:随州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已经建设完成。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年末随州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87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6.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50.56万元。资产总额比2020年年初资产总额993.03万元减少114.02万元,减幅11.48%。主要原因: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暂时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10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5.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同比增加1.24%,主要原因是:警车车龄较长,长期在林区行驶,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目前随州市森林公安局资产系统汇总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批复执法执勤用车3辆,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暂时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1、提高民警素质,树立良好形象;2、护航美丽随州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年度目标:1、持续严打整治,着力提升管控能力;2、抓好主责主业,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二)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提高民警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具体指标设置为:

时效指标:按时效、按标准完成法制培训、警衔晋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质量指标:信访回复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长期目标2:护航美丽随州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重特大森林案件数 控制在3%以下,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合规性,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持续严打整治,着力提升管控能力,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侦破挂牌督办案件 20起,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数量指标:办理涉林案件数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2:抓好主责主业,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0%,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效益明显,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2021年民警服装换发经费(3万元)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财政部公装财【2008】304号、《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民警警服继续施行按需申领配发方式的通知》要求,完成2021年民警服装换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按要求完成民警的服装换发。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服装质量合格;服装质量达合格以上层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民警执法形象好;民警执法形象良好;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数量指标:完成民警四季服装换发;完成10名民警服装换发;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森林公安补助金(80万元)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公安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367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14号),解决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经费问题。

2.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严打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护航美丽随州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对林区治安满意度;涉林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数量指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办案数量达到210起;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业务技术用房其他配套建设(197万元)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关于随州市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随发改审批服务【2019】45号,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完成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

2.项目绩效总目标: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全面完工,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电网、道路、绿化基本建设完成;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形象良好;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时效指标: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2021年建设完成;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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