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高新区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收(用)、出让或划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资源调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政府收购、划拨土地依法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登记审查报批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基本情况
我局于2000年02月成立,法人代表:曾晖,单位法定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32.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37.3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5.6%;非税收入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6%。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4%。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9%,上年结转152.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3%。比上年增加70.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32.62万元,比上年增加70.37万元,上升8.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39.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2.医疗卫生11.0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83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20万元,对附属单位的补助。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56.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82.77万、津贴补贴15.11万、奖金46.14万元、绩效工资41.27万元、养老保险26.3万元、职业年金12.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2万元、住房公积金18.97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其中: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77.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39万元,公用支出20万元。因单位合并,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60万元,资金用途是弥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50万元增加了10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合计: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人均商品服务支出按新规定增加导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422万元(服务预算422万元)。比上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增加了422万元,增加比例为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年初资产总额2075.56万元,与上年695.69万元新增1379.87万元,增加198.35%,主要原因是新增房屋155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7.09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1578.47万元(房屋面积4223.55平方米,原值1595.84万元,净值1571.34万元;车辆3辆,原值80.95万元,净值0.33万元;通用设备原值74.89万元,净值2.4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0.84万元,净值0万元;家具原值15.25万元,净值4.33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目标,2:地质灾害整治;年度目标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目标,2:地质灾害整治。
长期目标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护率;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2:地质灾害整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效益指标:保护农户人身安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护率;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2:地质灾害整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效益指标:保护农户人身安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
1、“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主要内容是: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21年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5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守好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护率;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2:地质灾害整治
1、“地质灾害整治”主要内容是:防治地质灾害发生,保护农户人身安全。2021年预算安排400万元,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防治地质灾害发生,保护农户人身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效益指标:保护农户人身安全,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并对部门预算说明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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