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7批 2024 年6月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3HB202405240012 | 随州市随县新街镇联合村养猪厂长期将养殖粪便排放到村民田地、山坡上、堰塘里,堰塘里的水满溢流到下游村民水井里,村民苦不堪言。 | 随州市 | 土壤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新街镇联合村养猪厂长期将养殖粪便排放到村民田地、山坡上、堰塘里”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随州市随县新街镇联合村只有一家规模以上养猪厂,全称为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3月7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接到群众电话反映“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污水满溢至下游唐镇双稻村鱼塘,对其鱼塘水质造成影响”。2024年3月12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污水收集池为土质坑塘结构,且未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存在溢流现象,沼液发酵尾水顺地势流入随县唐县镇双稻村七组村民吴传青鱼塘。2024年3月20日,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溢流的沼液发酵尾水进行采样检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06号),检测数据显示,溢流的沼液发酵尾水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的标准。 2024年3月18日,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分别与随县保成家庭农场、随县强民合作社签订了《畜禽养殖粪污消纳协议》,约定由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养殖固、液粪污,随县保成家庭农场、随县强民合作社自行转运。随县保成家庭农场、随县强民合作社距离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分别约2000米、1000米,铺设了3200余米的黑色PVC管道,抽取鱼塘内沼液发酵尾水,用于2000余亩农田的灌溉。此即为信访人所称的“将养殖粪便排放到村民田地”情况。 2024年4月26日至5月1日期间,随县保成家庭农场通过管道将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塘中200立方米的沼液发酵尾水,输送至新街镇联合村五组的农作物灌溉中转塘存放,用于农田灌溉。2024年5月1日,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随县保成家庭农场灌溉管道排出的沼液发酵尾水进行采样监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09号);5月9日,委托湖北星诚检测有限公司又对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联合育肥场3个鱼塘及周边沟渠水样进行采样检测(XCT-2X(2405)〔检〕字09102号)。两次检测数据显示,沼液发酵尾水均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的标准。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堰塘里的水满溢流到下游村民水井里,村民苦不堪言”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 2024年5月25日,联合调查专班对随县新街镇联合村进行走访,创新生态堰塘存水均由保成家庭农场抽取用于农作物灌溉,堰塘附近为山坡,未发现有村民水井。 经现场走访,信访人反映的堰塘,应为随县保成家庭农场利用村集体荒废的堰塘作为灌溉用水中转塘。中转塘附近五百米范围内只有一户居民。中转塘内水位不足三分之一,水量较少,不存在满塘溢流的情况。堰塘周边均为山坡和旱地,不存在溢流到下游村民水井里的情况。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4年5月14日对该户居民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12号)。检测数据显示,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Ш类标准。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属实 | 1.对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建设沼液收集池,在后续养殖过程中精细管理,确保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收集养殖粪污,强化综合利用,做到不外排,确保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 1.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随州市创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后续养殖过程中精细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收集养殖粪污,强化综合利用。 2.随县农业农村局责成随县保成农场及随县强民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加强跟踪监督,要求两家农场精细化管理灌溉用水,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登记管理台账,严禁跑冒滴漏出现环境污染隐患;对还田的类污及时翻耕还田,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风险。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HB20240524000 | 投诉人对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沙河村9组张家湾饮用水源污染的公示回复提出质疑:压水井打出来的水有明显黑色、黄色杂质,有明显异味。村民家中都未通自来水,回复中却提到“水管取水”。要求从水井直接取样,且将水样检测报告在村委会公示。 | 随州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1事项。2024年5月11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事项交办件(D3HB202405100003)》(编号03-12号)类似信访问题交办后,曾都区政府组建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查处理。 5月13日,曾都区工作专班对沙河村六组、村委会路口、张家湾共5户村民生活用水状况进行了走访,上述农户压水井出水均水质清澈,没有发现压水井打出来的水有明显黑色、黄色杂质,有明显异味。随机选取了张某、肖某2户直接从自建压水井中取水采样送检,通过随州市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中心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标准对水样六项指标进行监测,结果均显示合格。 5月25日,曾都区相关负责同志到沙河村9组张家湾,对信访人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压水井打出来的水有明显黑色、黄色杂质,有明显异味”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沙河村以及沙河村9组张家湾均以农田种植为主,建村以来无工业生产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场。随机走访附近村民,均反映未出现压水井出水有明显黑黄色杂质和异味的问题。2024年5月6日,有信访人用外地电话号码(深圳)向随州市市长热线反映沙河村水质问题,并要求开通自来水,与本次反映内容类似。曾都区淅河镇在一并调查处理过程中,想联系信访人明确具体点位和住户情况,但多次拨打该号码一直无人接听。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村民家中都未通自来水,回复中却提到“水管取水”问题。 关于“村民家中都未通自来水”。此反映情况属实。 本次调查走访的所有村民生活用水来源均为自建井。5月25日工作专班现场调查随机走访沙河村9组张家湾,村民生活用水来源均为自建井,在本次中央环保督察D3HB202405100003号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中也有说明。 关于信访人质疑本次中央环保督察D3HB202405100003号信访办理情况报告中提到“水管取水”的情况,属于信访人理解有误。信访人将“水管”理解成自来水水管,因而质疑出现了从自来水水管取水的情况。实际情况是:虽然该村未通自来水,但建有自建井,部分村民为了用水方便,购买了蓄水罐,将井水抽取至蓄水罐内,再安装管道和水龙头从蓄水池取水使用。 现场调查中,分别从村民家的水管(源于储水罐)出水和井中取水观测,其中有一户村民家中蓄水罐因长期没有清理产生杂物积淤,导致压水井出水清澈而蓄水罐连接厨房用水水管出水变黄。取水采样送检,是取的压水井出水,并不是蓄水罐水管出水。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涉及规划政策方面的问题。 | 属实 | 1、正面回应信访人质疑。公示水质监测报告,做好入户宣传,如若存在进水异常及时解决。2、加快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村民早日受益。 | 1.公示水质监测报告。2024年5月26日,根据信访人要求,沙河村村委会将随州市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报告在村委会进行了公示。 2.正面回应信访人质疑。淅河镇、沙河村组织专班,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引导村民对井水出水和蓄水罐出水进行排查,指导督促农户对水罐、水管定期清洗,若确有村民存在井水异常情况,安排专家协助解决。若属蓄水罐出水有问题,引导村民清洗蓄水罐。 3.加快饮水工程建设。淅河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供水主管网已基本铺设完毕,并在沙河村方向预留了管网接入口,预计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淅河镇政府将全力配合施工单位,加快建设速度,确保早建成早收益,同时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推动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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