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 发布时间:2024-05-2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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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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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2批  2024年5月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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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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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镇污水处理厂旁山体被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砂石料制成建筑砂贩卖,用尾料填埋农田,还建设了兄弟加油站及露天制砂厂,严重破坏当地环境。随州市生态信访人反映5个事项。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镇污水处理厂旁山体被挖”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地块,位于随县草店镇污水处理厂东侧100米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地块确有开挖痕迹,经查为2012年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为平整场地开挖。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没有任何合法手续”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2012年,随县草店镇招商引资引进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香菇基地。
        2012年10月18日,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林业局办理林业用地手续(鄂林资许准〔2012〕980号),批准面积0.8440公顷(12.66亩)。林业手续获批后,该公司于2012年底对该地块进行开垦平整场地,因市场低迷,未实际投入建设。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砂石料制成建筑砂贩卖,用尾料填埋农田”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联合调查专班现场走访群众查证:2012年,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垦平整时,所挖出的砂石料被附近村民拉走用于修路及垫路,未制成建筑砂贩卖,也未填埋农田。
        (四)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还建设了兄弟加油站及露天制砂厂”问题。该问题属实。经查:2018年10月,随县草店顺意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在该地块开工新建水洗砂生产线项目。2019年1月,原随县环境保护局对其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随县环罚字〔2019〕12号),该公司已履行处罚义务,拆除了生产设备,对场地覆土修复、植被种植,后该场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联合调查专班现场走访证实。
        2023年5月21日,现场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套合国土“三调”成果对比,随县草店兄弟加油站地块与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平整地块相邻,非同一地块。
        随县草店兄弟加油站建设用地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鄂政土批〔2017〕1604号),于2019年3月14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随县用地规〔2019〕字第014号),于2021年1月1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鄂〔2021〕随县不动产权第0000100号)。
        (五)关于信访人反映的“严重破坏当地环境”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地块自2019年后一直处于空闲状态,地块上种有大量五角枫、湿地松等植被,现场检查时植被长势较好,未发现有生态破坏现象。联合调查专班现场走访证实。
        综上所述,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1.随县草店顺意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将原辅材料进行清运,并将场地进行覆土修复。
        2.随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草店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1.2019年3月27日,原随县环境保护局对随县草店顺意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先行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环罚字〔2019〕1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履行处罚义务,拆除了生产设备,将原辅材料进行清运,对场地覆土修复、植被种植。
        2.随县人民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草店镇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保护植被不被破坏,确保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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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兴华采石场违法开采,采石场矿区地址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更改成长岭镇万安村,但矿产证上的坐标还是在陈巷镇棚兴村,现在该采石场已停产,但采矿区未修复。随州市生态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一)关于“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兴华采石场违法开采”问题。该问题属实。经工作专班调阅资料核实,2018年6月,兴华采石厂在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林地4659平方米(折合6.99亩);
        2020年11月,兴华采石场现场负责人史晓奇,在采石场矿口现场指挥施工队往长岭镇万安村大平躺山场倾倒弃土,违规毁坏马尾松蓄积量为54立方米,并涉嫌超红线占用并毁坏林地;2021年1月28日,广水市林业局对该采石厂弃土场非法占用长岭镇万安村天然林禁伐区林地面积进行现场勘测,确认兴华采石厂超红线占用天然林林地面积12700平方米(折合19.05亩);2021年2月9日,经广水市公安局批准,森林警察大队对兴华采石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一案立案侦查,侦查情况表明,2020年以来兴华采石厂共超红线、超审批范围,违法占用并毁坏林地14991平方米(折合22.49亩),其中毁坏(打压)马尾松蓄积量为54立方米。违法占林情况属实。
        经专班人员现场核查,该矿山自采矿许可证到期当日,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设置路障和断电措施,禁止开采行为,后又多次巡查,该公司无超期开采现象发生。
        综上所述,在开采许可证有效期内,该采石场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二)关于“采石场矿区地址在村民强烈反对下更改成长岭镇万安村,但矿产证上的坐标还是在陈巷镇棚兴村”的问题。该问题属实。
        工作专班通过比对开采区坐标分析,采石场矿区位于广水市陈巷镇棚兴村与长岭镇万安村交界处,其中采矿区绝大部分位于长岭镇万安村,极小部分和工人生活区位于陈巷镇棚兴村。采矿证上地址因客观显示主要区域原因,出现采石场矿区地址由陈巷镇棚兴村变更为长岭镇万安村事实,但并没有否认采矿区和工人生活区占用极小部分陈巷镇棚兴村面积。
        (三)关于“该采石场已停产,但采矿区未修复”的问题。该问题属实。
        2022年1月19日,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封闭矿山并督促该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兴华采石厂已投入资金约300万元,对矿山的道路及其边坡渣堆清理、植树植草绿化,植草坪约18亩,种草籽约45亩,栽爬山虎约10亩;对排土场顶部植草,外缘削坡修建排水沟(上宽0.45米、下宽0.3米、深0.35米)约310米,底部浆砌修建挡土墙(上宽1米、下宽1.5米)约650米,修复平整场地约65亩,道路边坡两侧已植草复绿。现场核实发现,该矿山采矿区、加工区、产品堆积区没有拆除设备、清理产品,没有开展生态修复,其余地方已经完成覆土复绿。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加大矿山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杜绝发生非法开采行为。1.2018年6月,广水市林业局对兴华采石厂违规使用林地手续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广林罚决字﹝2018﹞第062201号),罚款13.977万元,并责令其补齐使用林地手续,并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修复,目前已修复完成。
        2.强化未修复区域及矿区周边扬尘污染管控,该采石厂对矿区裸土部分进行全覆盖,聘请人员定期对矿区及周边进行人工清扫保洁。
        3.该矿区已纳入广水市十四五矿山规划宋家冲-椅子坡-毛家山矿区建筑用辉绿岩集中开采区,采矿区、加工区、产品堆积区设备暂不拆除(设备拆除作业既破坏现有生态环境又可能造成再建资源浪费),待后续“边开采,边修复”时再利用;或者矿山规划调整后,若需封闭矿区,则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时评估固定设备是否需要拆除。
        4.随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广水市人民政府在新的采矿权设置前,必须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同时坚决整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生态修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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