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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 发布时间:2024-05-28 17:23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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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          20245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180011

随州市随县安居镇某水泥搅拌站(该镇仅此一个),生产时扬尘严重,噪音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剩余的水泥直接堆放在厂外的安居镇主街道路两边,影响生态环境。

随州市

大气,噪音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安居镇某水泥搅拌站(该镇仅此一个),生产时扬尘严重,噪音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投料口位于料仓内,料仓安装有水雾喷淋设施和脉冲除尘器,生产及输送全封闭,并采取湿拌工艺。2024年5月21日,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大气、噪声进行采样检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20号),据检测数据显示,厂界总悬浮颗粒物、噪声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

该公司车辆进出场区需通过随县安居镇张家井湾村居民区(10户),在来往车辆进出时会产生噪声、扬尘,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剩余的水泥直接堆放在厂外的安居镇主街道路两边,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2024年5月20日,联合调查专班对厂区外随县安居镇主街道两边现场调查,未发现剩余的水泥堆放在厂外。厂区门口北边空地有一堆10立方米土方和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是该公司新建楼房的建筑垃圾、土方,已采用绿色抑尘网覆盖,并随即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

1.督促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对堆放在厂区门口东边空地有一堆10立方米土方和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2.督促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清扫洒水的频次,定期开展噪声、粉尘的跟踪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定期对生产设施、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维护,防止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粉尘、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1.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督促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对堆放在厂区门口东边空地有一堆10立方米土方和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已将堆放在厂区门口东边空地的10立方米土方和2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督促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其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大清扫洒水的频次,定期开展噪声、粉尘的跟踪监测。加强检查生产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防止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粉尘、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在车辆运输经过居民区过程中,降低车速,减少产生的噪音和扬尘。

3.随县人民政府责成安居镇人民政府、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180003

随州市随县新街镇正大养鸡厂,排放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随州市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新街镇正大养鸡厂,排放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在新街镇现有王寺肉鸡养殖场、王岭岗肉鸡养殖场、姜湾肉鸡养殖场三个养殖场,均采用连续滚动式引进鸡苗进行养殖,鸡舍采用“地面铺设垫料平养”工艺和“全进全出模式”,每批肉鸡饲养周期为41天。养殖场臭味主要来源于鸡舍内鸡粪、鸡消化道排出的气体等挥发性气体,产生异味的因子为:氨气、硫化氢。为了降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养殖场每批鸡出栏后,采用人工及设备快速清理鸡粪,减少鸡粪在场区停留时间,并通过喷雾除臭设备向鸡舍内喷洒养殖除臭专用微生物制剂,达到祛味除臭的效果。2024年5月20日,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已委托随州维克昇检测有限公司对新街镇三家养殖场进行无组织臭气监测(SW〔检〕字202405018号、SW〔检〕字202405019号、SW〔检〕字202405021号)。检测报告显示,三家养殖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王岭岗养殖场距离最近的东南侧居民住房243米、西北侧435米,其他方向为农田;王寺养殖场距离最近的东北侧居民住房约258米、西侧292米、南侧237米,其余方向为农田,距离村民较远,以上两养殖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影响不明显。姜湾养殖场距离最近的东侧居民住房约282米、西侧114米,其余方向为农田,在气温、风向、气压低等特定气象条件下,养殖场异味对距离较近的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2024年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王寺肉鸡养殖场、王岭岗肉鸡养殖场、姜湾肉鸡养殖场附近村民进行了走访,据走访情况反馈,王寺肉鸡养殖场、王岭岗肉鸡养殖场周边居民反映异味对其正常生活影响不明显,姜湾肉鸡养殖场周边居民反映气温沉闷天气不好的情况下会有轻微异味影响。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

1. 督促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好养殖场周边敏感点的异味跟踪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2督促该公司在每批鸡出栏后,更换风机末端防尘网,确保防尘网无破损;鸡粪不堆肥,减少臭味,每批鸡出栏,采用人工及设备快速清理鸡粪并转运,减少鸡粪在场区停留时间。3.督促该公司定期检查维护喷雾除臭设施,防止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1.强化治理措施,严格管控异味。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督促该公司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养殖,注重环境问题,及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每批鸡出栏后,更换风机末端防尘网,确保防尘网无破损;鸡粪不堆肥,减少臭味,每批鸡出栏,采用人工及设备快速清理鸡粪并转运,减少鸡粪在场区停留时间;定期检查维护喷雾除臭设施,防止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严格环境监测,公开检测结果。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要求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做好养殖场周边敏感点的异味跟踪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3.畅通沟通渠道,化解邻里矛盾。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敦促该公司要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阶段性办结

3

X3HB202405180028

随州市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站村的中电见广水十里风光一体风电场工程运行时长期噪音污染,导致该村合作社土鸡产蛋量下降、周边居民生活生活受到影响。

随州市

噪音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一)关于风电场“运行时长期噪音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生活受到影响”问题。

经核查,居民生活受到影响问题属实。

5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9个风力发电机组在正常运行,距离该居民较近的为15号、14号、13号、12号风机,经测距仪测量茶厂距15号风力发电机组992.1米;距14号风力发电机组769.5米;距13号风力发电机组761.5米;距12号风力发电机组872.5米,敏感点位距离风电场风机噪声控制距离均超过环评批复要求的400米。2020年12月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AY/HJ-2020-113的环保监测报告显示噪声居民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分别为43.6和39.5,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夜间≤45dB)。

广水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5月21日昼间17时14分至17时34分(风向为北风,平均风速为3.88m/s),夜间22时0分至22时20分(风向为东北风偏北风,平均风速为4.20m/s)在敏感点(居户)架设了环境噪声监测设备,进行该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噪声均值为52.0分贝,夜间噪声均值为40.6分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夜间≤45dB)。虽然在该敏感点监测噪音未超标,但是与信访人对声音切身感受要求有差距。

(二)关于“合作社土鸡产蛋量下降”的问题。

经核查,土鸡产蛋量下降问题不属实。

该养殖合作社2018年在茶园建有4处规格为8米×30米简易养鸡棚,养鸡棚由钢管和隔热篷布搭建而成。现场检查时4处大棚均早已坍塌,棚内及周围长满杂草,据信访人自述2023年停止养殖,现养鸡10只,但现场未看见存栏养鸡。养殖场目前实际不存在,合作社土鸡产蛋量下降的情况不存在。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

1.加大对风力发电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全面履行社会责任;2.广水市环境监测站加强对该公司噪声排放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噪声排放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机运转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1.严格噪音管理,强化治理措施。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督促风电企业落实噪声治理主体责任,定期检查风机配件润滑情况,防止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特殊气候条件下,夜间停止离居民户较近的风机运行。

2.严格环境监测,公开噪声结果。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要求风电企业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做好风机区周边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构建和谐社会。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敦促风电企业要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180024

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水寨村七组的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二厂)养殖污染严重,异味扰民。

随州市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1年以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通过随机抽查、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该厂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环保台账较为完善。

2022年3月17日,广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流转的471.47亩土地地表水进行监督性监测,所测指标数据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相应标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先后4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广水中粮二厂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均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风险筛选值和相应限值要求。

2024年5月15日,广水市政府副市长吴军带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陈巷镇有关负责同志到广水中粮二厂进行现场核查。5月16日,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继军,鄂北专员办,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政府等赴广水中粮二厂现场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5月17日,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广水中粮二厂进行现场核查,并现场与信访群众电话连线,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5月21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陈巷镇有关负责同志到广水中粮二厂进行实地核查。经调查核实,该厂养殖粪污全部通过管道进入沼气站处理、无污水外排,猪场臭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经联合调查专班调查核实,广水中粮二厂现存栏生猪量3000头,为设计负荷的10%,正常生产情况下,全年出栏2.2批次,每批次出栏生猪在出厂运输途中会散发一定异味。沼液返田施肥以及在运输至流转土地过程中会散发一定异味。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属实

1.加强对广水中粮二厂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环境自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进一步强化宣传沟通,认真做好沟通解释,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保障群众合理环境需求,及时主动公开监测数据,欢迎公众监督,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

1.5月17日,广水中粮二厂已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厂区大气、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取样,预计5月27日出具检测报告。

2.5月23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广水中粮二厂进行了地下水、地表水、废气、土壤采样。

3.要求广水中粮二厂进一步强化农田施肥精细化管理,施肥后及时翻耕,减少异味散发,坚决杜绝粗放式堆撒粪肥、梅雨天气施肥行为,防止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4.督促广水中粮二厂在生猪出厂运输环节,对生猪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生猪运输途中异味产生。

阶段性办结

5

X3HB202405180002

1、随州市广水市郝店镇集镇到红花山村杜家河一条灌溉水渠污染严重,水生动物灭绝,沟底呈黑色底色,水位下降后,沟壁岩石全部为黑色。该渠从集镇蜿蜒往南,途经王家湾、潘家湾、杜家湾等集中集中连片基本农田区和一般耕地区。2、下游一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到杜家河。整个杜家河水生态环境恶劣,水生动物灭绝,且散发异味。3、请求全面调查污染原因,立即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治理,恢复水生态环境,做好后续跟踪评价;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达标排放。

随州市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一)关于“随州市广水市郝店镇集镇到红花山村杜家河一条灌溉水渠污染严重,水生动物灭绝”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经联合工作专班现场核实,杜家河水质良好,未发现河道水生植物枯死和鱼类死亡现象,并且可以看到多种鱼类。2024年5月20日,广水市环境监测站对杜家河棚子村十组、八一公园漫水桥、大王家湾漫水桥、红花山村一组等分段采样4份,监测结果显示:COD(mg/L)分别为19、18、18、20;高锰酸盐指数(mg/L)分别为:5.08、4.62、3.77、4.35;氨氮(mg/L)分别为:0.16、0.26、0.25、0.21;总磷(mg/L)分别为:0.062、0.051、0.051、0.066,检测的四类污染因子测定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二)关于“沟底呈黑色底色,水位下降后,沟壁岩石全部为黑色”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杜家河建有水坝5个,用于蓄水灌溉周边农田。受农业灌溉用水季节性增加,加上上游无客水等影响,部分河段时常出现水流缓慢甚至断流现象,水渠底部沉积了黑色淤泥及腐烂水草,沟底呈现黑色。在雨季河道涨水时,河道淤泥曝气上浮,附着岩石退水后水位下降,导致沟壁岩石为黑色。

(三)关于“下游一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到杜家河。散发异味”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查:广水市郝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广水市郝店镇区域居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污水处理厂出水安装有COD、总氮、氨氮、总磷、pH值在线监测设备,并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成了2024年第一季度委托检测。2024年1-5月,该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控数据统计显示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24年2月27日,该污水处理厂委托武汉净澜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外排废水第一季度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武净监字20240266),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值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6.6mg/L、悬浮物日均值8mg/L、石油类日均值0.10mg/L、总氮日均值6.82mg/L、氨氮日均值0.234mg/L、总磷日均值0.214mg/L,pH值7.2,本次检测各类污染因子日均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有两处污水进入河道,导致部分河段存在异味。

1.新建路杜家河道接口处,经纬度:113.762334°E、31.773306°N,有一个汽车修理点,该点不仅为大货车提供洗车服务,还有拖运生猪的车辆在此进行洗车作业,导致部分未经过处理的冲洗废水进入河道,并散发出异味。

2.杜家河高家大湾八一大桥下,经纬度:113.756823°E、31.800240°N,污水管网收集井有裂缝,有少量生活污水泄漏至河道。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问题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属实

加大杜家河环境巡查力度,强化水环境问题整改,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

(一)严格落实镇级河长制。广水市人民政府要求郝店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开展杜家河沟渠保洁清淤工作,对河道内垃圾、杂草、浮萍、淤泥进行打捞清淤,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保洁清淤工作。

(二)实施镇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广水市人民政府要求郝店镇人民政府对镇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体检。破损管网、断头管网及时修复,确保5月31日前完成;管网未覆盖区域,制定规划、方案措施,2024年12月底完成。禁止修车点提供洗车服务,严禁经营中产生污水流入河道。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广水市人民政府将沿河的红花山村、郝店村纳入生态村创建范围,全力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污水治理工作,打造美丽乡村。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严格监管污水处理企业依证排污,按时监测,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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