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编辑 |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 | 李发兵 |
1.问:国谈药品双通道的内涵是什么?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问:国谈药品进入双通道目录的原则是什么?
答:充分考虑肿瘤、罕见病等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在国谈药品中选择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以及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统一纳入全市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
3.问: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有多少种?
答:双通道目录共有128个药品。其中国谈药品120种,特殊药品(恶性肿瘤靶向药)8种。
4.问:双通道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医保支付政策?
答:双通道目录内128个药品和目录外国谈药品,均按医保乙类管理,不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参保患者住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双通道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按我市现行住院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参保患者在门诊使用或“双通道”定点药店按规定购买双通道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职工按65%予以报销,居民按50%予以报销,参保患者在市内住院期间按规定外购的双通道目录内药品照此报销比例予以报销。双通道目录外的国谈药品属门诊慢性病用药的,按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执行。
5.问:省内市外或省外就医的患者使用双通道药品如何报销?
答:在省内市外或省外就医的参保患者,住院期间按规定外购的双通道目录内药品,须持二级综合医院及以上的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且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应与双通道目录中“备注”栏标注的适应症相符,医保基金方予支付。
6.问:药店如何购买双通道目录内药品?
答:对符合双通道目录内药品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需在药店购买药品的,凭《随州市(职工、居民)双通道目录内药品使用资格审批表》和责任医师处方购买双通道目录内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出具《随州市(职工、居民)双通道目录内药品使用资格审批表》,并由责任医师和医保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医院医保办,一份交患者。
7.问:具体实施时间是?
答: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文件自2021年11月20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一律以本文为准。对因信息系统改造原因未结算的,一律按本文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