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4
  • 信息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系统管理员
打印

聚焦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难点、堵点,《实施意见》提出明确服务价格、健全激励机制、加大保险支持、保障土地需求、加强投入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六项措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养老服务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湖北省定价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内容,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合理核定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足额支付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允许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按政策做好资金保障,重点支持老年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优抚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探索试行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普惠护理型床位同等享受建设和运营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