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灵活采取“医办养”“养办医”“医养融合”“医养签约”等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和村卫生室与村日间照料中心“两室联建”模式,提升农村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试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安宁疗护等服务,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探索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搭建老龄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举措,助力医养结合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