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乡镇及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全面提升我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如何建立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体系?
(一)加强乡镇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监管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有制度“四有”的要求,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配齐相应的检测、日常巡查及追溯、合格证开具等设备设施,并建立日常巡查、快检筛查等工作台账。
(二)构建乡镇监管网格。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每个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和信息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应当设置内部质量控制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开展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建立生产主体名录并动态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员,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形成辖区网格化管理图,实现精准化管理。
三、如何明确监管工作职责?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统一纳入国家和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计划,明确网格监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职责。鼓励网格化管理人员使用追溯平台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
监管员主要职责应当包括:
1.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2.组织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3.开展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
4.承担日常巡查及快速检测等任务。
5.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员主要职责应当包括:
协助开展日常巡查、快速检测、技术培训、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如何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明确监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工作考核,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网格监管员、信息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等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1次。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动态更新机制。每年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2次集中排查更新,时间分别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之前,并由市州汇总填报更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表。
(三)建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各地应根据情况制定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主体分级管理名录和重点风险产品名录并动态更新。
(四)建立信息公示机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应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网格监管员、信息员布局、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基地等醒目位置应公示生产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书及网格监管员、信息员信息,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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