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制度,适应“十四五”新形势下节能工作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44号令),2023年3月2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审查办法》),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审查办法》出台后,按照要求,我们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我省节能审查工作实际,优化细化具体操作办法,起草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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