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随州市“引客入随”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随文旅规〔2020〕2号),从2020年12月25日起执行,现将文件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奖励政策的背景
(一)加快推进旅游特色增长极建设的需要。旅游地接能力和服务水平,是直接影响一个城市旅游产业发展程度的关键因素。随州加快推进旅游特色增长极建设,一方面要提升本地旅行社地接业务范围和能力,提高综合实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提高旅游综合消费,打造旅游目的地。
(二)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需要。实施奖励政策,已成为国内各城市发展地接旅游、培育地接市场的通用做法。从我省看,我省大部分地市州已出台相关旅游发展奖励政策。
(三)政策延续性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随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跟进旅游发展新趋势,我局拟定了《随州市“引客入随”奖励办法》(讨论稿)。
表一、
制定政策依据
部门 | 文件 | 备注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 |
湖北省委、省政府 | 《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18〕30号) | |
湖北省政府 |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17号) | |
随州市政府 | 《随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随政发〔2020〕10号) |
表二、
省内各地制定支持地接奖励的相关政策(例举)
序号 | 地区 | 文件 |
1 | 襄阳市 | 《襄阳市奖励旅游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襄政办发〔2018〕51号)、《襄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印发襄阳市进一步支持旅游项目招商措施的通知》 |
2 | 咸宁 | 《咸宁市旅游组接团奖励办法》 |
3 | 荆门 | 《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实施意见》 |
4 | 黄冈 | 《黄冈市招徕地接游客奖励试行办法》 |
5 | 荆州 | 《荆州市旅行社地接临时性奖励方案》 |
二、起草过程
(一)酝酿起草。2020年8月开始研究酝酿,分别参照襄阳、荆州、荆门、咸宁、黄冈等地出台的奖励文件标准形成初稿,9月下旬对《奖励办法》的架构、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0年12月2日,邀请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4个市直部门,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等3个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大洪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玉龙旅游集团、卓尔志城有限公司等12家文旅企业负责人及2名文化专家、1名法律专家、1名律师,对《奖励办法》进行了专家评审。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并要求尽快发文实施。
(三)网上公示。按照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规定,2020年11月10日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截止意见截止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四)送审报批。已分别报送局机关法制部门及专业律师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
三、出台奖励政策的作用
奖励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调动市内外旅行社开展随州旅游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随州旅游经济的稳步增长和旅游特色增长极建设注入强大动力,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有十六条,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条至第三条,对办法的起草目的和适用范围;第四条至第七条,对办法的奖励条件及申报主体进行了说明;第八条,对奖励的类别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九条至第十条,对奖励的申报和审核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对旅行社及审核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对奖励的资金来源及办法具体施行日期进行了明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和近期反馈情况,各相关部门及文旅企业对该《“引客入随”奖励办法》高度认可与期待,希望尽快出台。
(二)《“引客入随”奖励办法》出台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将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奖励公平、公正、及时地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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