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为了有效保护我市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的随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8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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