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4064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布日期
2018-09-28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18】3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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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我市服务业提质增量、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推动旅游、文化、商贸、物流、金融、电子商务、信息科技、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壮大总量规模、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着力构建综合体系完备、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把随州打造成为中国专用汽车研发、检测、博览、会展中心,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健康养老、寻根谒祖、观光旅游目的地,湖北省主要的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鄂北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
    二、重点行业和重大工程
   (一)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立足特色产业基础,坚持市场化导向、园区化发展、企业化运营,以“综合物流园+专业物流”的形式建设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园区,形成以九通物流、大随通物流、北大荒物流等为骨干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以齐星物流、金银丰粮食现代物流等为代表的企业物流,以顺丰、邮政速递等为代表的快递物流,以银泰百货、顺泰仓储等为代表的商业物流。构建专用汽车供应链信息平台、食用菌生产及交易信息平台、蔬菜配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等,全市初步形成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物流发展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金融服务业。进一步提高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积极争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落户随州,支持湖北省本土金融机构在随州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普惠金融,继续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实施“网格化服务提质增效工程”。积极鼓励各银行机构建立普惠民生的“便利店”;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体系,支持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控金融风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拓宽保险服务和投资领域,引导各类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随州中支、随州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3.科技服务业。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伸科技创新服务链,推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主动对接我市主导产业转型需求,开展市校合作、校企合作,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通过筹资、筹智、筹人脉等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计量、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验检测和运营管理等服务。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加大公交、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科普信息化覆盖,支持科普文章、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作品创作,办好主题科普活动,推动科普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突破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1.商贸流通业。引导传统商贸业态转型升级,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布局,重点培育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连锁企业,通过嫁接外来品牌资源,发展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提高商业街建设水平,引导商业街向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进旧市场搬迁扩容,培育一批辐射周边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在蔬菜、果品、食用菌等生产和集散大镇建设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示范点,发展“农批对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新型商贸流通新业态,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拓展社区、农超经营网络,提升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业,支持多业态、多功能的社区消费综合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经济型、文化主题型、乡土民俗型、家庭旅馆、公寓民宿等特色酒店,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食宿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旅游休闲。整合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以“炎帝故里、编钟古乐、佛教名山、养生天堂”为核心品牌,把旅游业建设成为随州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节庆旅游、健康旅游等旅游项目,推动旅游产业形态由观光旅游向生态、休闲、养生、度假转变。重点加快一批新兴景区4A创建,推进随县、长岗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炎帝故里文化旅游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5A景区创建。实施“旅游+”和“+旅游”发展战略,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工业、会展、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外侨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3.文化创意。加快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的融合,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炎帝文化、编钟文化、曾随文化、红色文化等极具随州特色的文化资源为载体,培育引进一批大型知名文化企业到随州投资发展。实施文旅、体旅联姻,办好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打造全球华人谒祖圣地;围绕建设中国编钟之乡,建设中国编钟音乐小镇,传播随州五千年历史文化;以发展祈福养生文化为主题,推动大洪山养生基地建设;挖掘西游记文化内涵,建设高度体验式和娱乐互动性的西游记文化公园;开展三产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基地建设,发扬壮大神农尝百草的传统中医药文化。深入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丰富文化内容,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将文创产业园区、特色文化街区,建成游客观光购物区、市民体验休闲区、群众幸福感受区。(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4.健康养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市县综合医院、专业医院建设,构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和精准医疗、远程医疗、医疗康复、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体育健康等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各级社会福利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网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和医疗保健等上门服务,重点建设一批综合性福利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服务中心、农村福利院等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依托我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养老项目,提供集养老、居住、休闲、医疗、保健、生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5.房地产业。建立以优化结构、改善供给、规范市场为重点,以增加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为保障,以中高档商品房、社会小户型存量租赁住房为补充的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引导企业开发建设环境舒适、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居住小区;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适时启动公租房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
    1.电子商务。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供应商、采购商实现网络对接,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等电子商务模式;引导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的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用电子交易,推进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网络营销方式;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鼓励服务产品开展网络交易,鼓励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创新一批规模大、商品种类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平台;扶持一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企业和平台,提供电子商务推广、网站建设、网上交易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引进淘宝、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随州,打造电子商务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加快培育以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资电商等为主的农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信息技术。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重点抓好“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普惠金融、高效物流、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教育服务、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方面与信息技术的嫁接与融合,开展在线诊断、订制生产、服务外包和需求、设计、制造、售后的产业链配套服务。以专业化、精品化、规模化为方向,培育发展信息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促进电信、数字电视和互联网联合,建设城市网络公共交换中心,开拓信息咨询、查询等网络增值服务,推进公共信息、商业信息、电子政务、远程教育、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培育专用汽车物联网新兴业态,开发专用汽车物联网数据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络增值服务等高端信息服务,形成“数据终端设备+信息物联网应用软件+客户定制化应用软件”的发展模式,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和汽车互联网数据中心,构建专用汽车物联网的完整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文体新广电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电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深入实施重大工程
    1.“11222”百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对接全省“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围绕现代物流、文化体育、商贸服务、旅游、房地产等五个重点产业,以壮大规模、提升竞争力为核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谋划大项目,力争到2022年,五大产业规模均达到100亿元以上,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全省“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其中现代物流规模达到100亿元,文化体育规模达到100亿元,商贸规模达到200亿元,旅游业规模达到200亿元,房地产规模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电局、市外侨旅游局、市物流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11235”载体强化工程。对接全省“五个一百工程”,以载体、人才、企业、品牌、项目等服务业发展要素为抓手,有选择、有目标、有重点地创建和发展服务业集聚区,聚焦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形成各自的主导产业和特色。围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贸服务、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行业,每年扶持10家服务业龙头企业;开展服务业品牌标准化建设,每年培育10个服务业重点品牌;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服务业项目库,每年推进2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引进培养各类服务业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库,每年培育30名市、县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继续抓好曾都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区、炎帝故里配套服务产业园、国际汽车商贸示范园等省级试点区、示范区建设,争创5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试点区、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要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行业和领域,全部向外资和国内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清理取消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限制性、障碍性、歧视性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防止和惩处各类违法实施优惠政策的行为,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完善服务业企业遭遇市场准入不公问题直接投诉和协调处理机制。促进服务企业改革重组,深入推进服务业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动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部门市场化领域的开放进程。(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新广电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四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严禁收费。积极构建有利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政策环境,落实支持服务业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税务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要求的服务业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按照规划环评的意见进行简化,对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自主登记备案管理。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减少服务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项目。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探索推行住所登记信息申报制,除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或特定房屋外,服务业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注册及备案时,自主申报住所信息,无需提交其他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五)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对本地经济有带动作用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或重大项目。用足用好国家及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政府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扶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地政府(管委会)也要设立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或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服务业发展。凡符合《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加快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的意见》等文件奖励条件的,按文件兑现奖励。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六)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针对服务业特点进一步扩大抵质押担保品范围,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首家规模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满足教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的信贷需求,建立完善政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业企业在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中的比重,指导服务业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随州中支、随州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文体新广电局)
   (七)强化用地保障。对列入省级或市级重点建设计划的服务业项目、“五个一百工程”服务业重大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市县政府实施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健康养老和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用于转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5年内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八)降低用能成本。严格落实服务业企业水、电、气与工业同价政策。服务业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外,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服务业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服务业企业,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省能源局确定的享受电价支持政策的互联网企业范围,完善并落实互联网企业用电价格支持政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用电负荷在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自主选择用电类别,执行相应类别的目录销售电价,将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互联网企业由大工业用户扩大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用户,允许年用电量达到100万千瓦时以上的互联网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物价局;责任单位:随州供电公司、随州中燃公司)
   (九)支持总部经济。对新引进,在本地注册的国家或省级服务业企业总部,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随建设管理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服务职能性总部,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市税务局批准,可酌情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各级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20%以及年上缴税收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各级政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新引进重大服务业招商项目,由所在地政府实行“一事一议”办法,对前五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新进全国服务业500强或省级服务业1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一)支持集聚发展。因势利导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品牌建设示范园区建设,对纳入省级考核排名靠前的改革试点区和示范园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加大服务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和基础人才培养力度,吸引高层次、高技能服务业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为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生活提供落户、子女教育、医疗等便利服务,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市内职业学校根据服务业发展需要调整或增设专业,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做好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训工作,对省、市、县三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通过各级人才资金加大对其培训和创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要相应建立服务业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加强统计监测。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评估、监测与分析工作。进一步明确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业形势分析制度和服务业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重点行业和重点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电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随州中支、市房产局、国家统计局随州调查队,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指标评价考核体系,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考评,通报考评结果,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实行分类考核,定期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市目标考核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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