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4051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日期
2018-02-15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18】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鄂政发〔2017〕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

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目的是进一步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利用现状,系统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基础数据,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整体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的需要。

此次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查清全市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城镇村内部各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全面查清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的类型、质量、数量和实际种植状况;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湿地调查、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调查。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二、调查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部署,全市统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9年底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组织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三、调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方案。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土地调查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报同级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审核再报省核准后施行。

四、调查工作要求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土地调查承担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以合同方式规范其调查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推行项目监理制,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各级应做好经费预算, 保障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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