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51269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工商
发布日期
2021-10-25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1〕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5日
                             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创优发展政策,力促各类市场主体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8%、达到235251户以上,全市市场主体净增17426户以上,企业类总量增长10%、净增3260户以上。其中:曾都区的分别为83953户、6219户、1019户;广水市的分别为68894户、5103户、721户;随县的分别为55711户、4127户、586户;随州高新区的分别为15968户、1183户、28户;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分别为940户、70户、1户;市本级的分别为9785户、724户、905户。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促增量
     1.提高市场准入开放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其他审查环节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巩固扩大企业开办“210”标准改革成果,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企业开办窗口建设,配齐配强窗口队伍力量;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环节入手,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从“多跑腿”向“一次办”“零见面”转变,“计日办”向“当场办”转变,“一证一次办”向“一事一次办”转变,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减少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重复检查,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4.加大招引力度。造浓氛围,树立导向,开展全员招商活动。夯实招商项目基础,突出主导产业、新型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围绕总部型、成长型、品牌型、终端型、创新型五个类型企业招商引资,落实奖补政策,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通过招商引资吸引项目落户,促进市场主体增长。(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忧,扩总量
     5.全面落实惠企政策。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等精神,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市在财政、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各类惠企政策对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小摊贩的覆盖面,提升政策知晓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6.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推进“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积极营造市场监管良好执法环境。对因失误等偶然、轻微行为导致的失信问题,允许信用修复,帮助其重塑信用;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凡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大力引导企业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等方式实现融资,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质量
     8.开展“个转企”行动。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在符合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字号(商号);已取得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内的原许可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自转为企业之日起,给予企业3年期的优惠扶持过渡期。过渡期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缴纳的增值税按照原缴税率不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9.开展“股转上”行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改制后在新三板、四板成功挂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列入省“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对符合条件成功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10.拓展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支持村民委员会创业创新,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证书》,依法申请办理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投资兴办公司。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兴办家庭农牧场,在土地流转、产业支持方面给予倾斜,增强群众创业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11.破除垄断行为。全面落实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业和滥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加大商业综合体内市场主体规范力度,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随州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发展措施,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路径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重大意义,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扶助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社会了解熟悉和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宣传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场主体发展是全局性、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打出组合拳,才能事半功倍。发改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项目力度,力争有更多的投资项目落户随州;经信部门要提高经济运行调度能力,提升经济发展韧性;招商部门要加大招商引企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其他经济发展部门要紧盯消费复苏、振兴,采取创新手段,多措并举确保消费稳定增长,提升市场活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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