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营商发〔2023〕11号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名胜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7日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将增强企业获得感作为治理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运用行政手段,做好承诺政策兑现和拖欠账款清理工作,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不断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政府公信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主要是清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经济组织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经济组织款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
(二)开展惠企政策兑现行动。主要是推动解决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16条及其接续政策30条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知晓率不高、配套措施制定慢;完善财政减免和财政补贴可网上申请办理机制,推进市级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平台建设,完善健全免申即享等机制;推动解决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服务做选择、打折扣等问题、擅自提高门槛增设流程等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和涉及到惠企政策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
(三)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行动。主要是推动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
(四)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再提升行动。主要是推动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民营经济组织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等问题或者在合同中设置明显不合理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等问题。(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
三、工作专班
市级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分为一办五组(综合办公室、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清理组、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清理组、惠企政策兑现组、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组、政务服务优化组),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综合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建立动态调整和常态监测机制,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对我市今年以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各类政府不守信践诺问题进行兜底督办。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清理组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牵头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排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清理组设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牵头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做好监管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市住建局、市文旅局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惠企政策兑现组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16条”和“30条”惠企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调度和检查,牵头查处惠企资金拨付缓慢等问题,并保障企业账款及时支付。
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组设在市招商局,负责牵头清查整治招商引资领域的政府承诺不兑现问题。
政务服务优化组设在市政数局,负责加快推进省级、市级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惠企政策集中咨询办理专窗,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申请咨询、申报辅导、转办代办、反馈情况等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按照主要任务开展自查,分门别类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并报市营商办。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排查本业务系统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报市营商办。同时,各级营商办通过领导交办、来信来访、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平台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后,分级分类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整改销号(10月20日至11月)。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对自查和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责任,推进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市营商办书面反馈销号。市直有关单位推进本业务系统相关问题整改后,及时向市营商办反馈整改情况(邮箱:szyshjb@163.com)。
(三)实地督查(12月)。由各组组织专班对本领域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的纸上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以及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四)巩固提升(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及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查找原因、补齐短板、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市营商办。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到位。要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改彻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股)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请市直相关单位于通知下发后将专班人员信息及联系电话报市营商办。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梳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营商办将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四)推动标本兼治。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眼长远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防范政府信用风险。要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充实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实现失信必惩。要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歧义合同、“开口合同”,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纳入日常监管,形成有力约束。
附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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