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发改审批服务〔2023〕7号
市发改委关于随州2023年第一批配电网
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国网随州供电公司关于随州2023年第一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随州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随州2023年第一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4-421300-04-01-816200)。
二、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
三、工程建设地点:随州市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高新区。
四、工程建设规模:新建10千伏线路146.48公里;新建环网箱6台,新增柱上开关274台;新建及改造配变216台,容量 51460千伏安;新增台变控制箱208台;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 131.15公里;新建 DTU终端6台,FTU终端243台。
五、工程总投资为13414.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353.6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六、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主变、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请严格按照本文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八、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节能、环境保护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随州2023年第一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测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核准事项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时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核准部门核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由项目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5月12日 审批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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