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发改审批服务〔2023〕13号
随州市发改委关于年产2万吨阻燃剂中间体
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阻燃剂中间体扩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及项目节能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规定,根据评估意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年产2万吨阻燃剂中间体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2-421350-04-02-630266)。
二、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采用自主研发工艺优化全流程自动化等技术,采购反应釜、贮罐等500多台套设备设施,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基础设施,达到年产2万吨阻燃剂中间体(甲基亚磷酸二乙酯、甲基膦酸二甲酯、亚磷酸三乙酯、甲基亚磷酸单乙酯、钛酸四丁酯、2-甲基-2,5-二氧-1,2-氧磷杂环戊烷)的生产能力。
项目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热力(蒸汽)、新鲜水。其中:年耗电力1992.48万kWh,年耗热力(蒸汽)108773GJ,年耗新水68091m³。预计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为6160.2吨标准煤。
三、建设单位应依据节能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充分利用清洁、再生能源进行建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加以落实。
四、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若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设计,搞好节能管理,合理布局,科学使用能源。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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