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随州市食药监局从今年8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特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据悉,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全市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食品)的生产企业;使用特殊药品原料药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定点批发企业;药用罂粟壳定点经营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经营企业;医疗用毒性药品定点经营企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使用美沙酮口服溶液的社区戒毒维持治疗点。
检查重点为: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仓储条件、监控设施、与110联网等安全管理情况;购进、贮存运输和销售情况;有无现金交易现象;送货等服务及时性、有无购货单位自提药品现象等等。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麻黄草经营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及单方制剂的贮存场所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并与110联网情况,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持有情况,销售记录保存情况,销售对象资质审查及相关资料保存情况。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企业:是否具有专库或专区存放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制剂;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制度是否健全、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除胰岛素外,是否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四、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否取得定点经营批件,相关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对省局办公室转发《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的通知》的执行情况。使用单位:是否存放于符合条件的专库或专柜,实行药品双人验收入库,双人复核出库,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还需检查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工作及药品存放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制定应急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