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至8月初,市食药安办对各县市区2016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各地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考评主要内容为:一是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情况;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加强“四有”保障,强化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完善标准规范,强化“两责”落实,开展重点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情况。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是否良好,上半年是否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一般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后,应对是否及时,处置是否得当。社会公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满意度是否逐年提升。
这次考评依据市食药安委《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进行,各县市区于2016年7月27日前开展自我评价。市食药安办成立4个核查组,对各地进行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核实监管工作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基层有关监管机构等核实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对各县市区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相关要求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市目标考核办,通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