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抓好三大关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市信用办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推进路线图,做好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十个专责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按照省、市信用办部署全面完成各专项建设任务。
二是全面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34个重点领域都要建立信用记录的要求,组织全市43个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通过信用湖北双公示系统收录公示我市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推动各部门率先在行政许可、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进而把信用报告作为各部门日常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公民和法人自觉守信。
三是完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到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重点落实好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和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主体典型失信行为公开曝光,并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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