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批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批发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批发市场开办者检验检测能够充分发挥其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批发市场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对批发市场开办者、批发市场内销售者两个方面制定了标准。对批发市场开办者,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检查等制度。对批发市场内销售者,要求保证销售和贮存场所整洁、保证设备或者设施与所销售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
同时,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认真开展批发市场集中规范行动,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果蔬类、畜禽蛋类、水产类、综合类4类批发市场)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逐条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对在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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