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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交易程序
  • 发布日期:2016-03-08
  • 信息来源:随州市房产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相关情况说明

  一、房地产转让程序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查询转让房地产限制情况。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房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决定。

  5.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6.房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屋转让审批表。

  二、房屋转让流程

  1.房屋转让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转让房屋有无限制情况。

  2.房屋转让当事人到房屋测绘机构办理房屋测绘。

  3存量房转让当事人到房屋合同备案窗口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办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房屋转让当事人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限制情况查询证明、测绘报告等有关文件到房屋交易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5.受理初审。

  6.交费。

  7.审核审批。

  8.核发房屋转让审批表。

  9.归档。

  三、房屋转让提交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

  3.房屋权属查询证明。

  4.房屋转让当事人合法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

  四、房屋转让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五、房屋交易档案留存

  1.房产管理部门留存房屋转让申请审批纸质档案、房屋转让当事人合法证明、房屋限制情况的查询证明。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房产管理部门留存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转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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