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再次“提标扩面”
  • 发布日期:2016-11-28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近日,随州市政府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17号)相关规定,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提高市本级申报住房租赁补贴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
  根据准入标准,在住房条件方面:维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不变。在收入方面:曾都区、随州高新区低收入线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738元提高到828元;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低收入线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684元提高到720元,住房保障范围再次扩大。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对于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