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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3479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日期
2021-04-16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413

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 

“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打造健康中国行动的湖北样板随州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

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1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2.2(2019年)

≥27

≥30

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9.52(2019年)

≤27.5

≤26.5

3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11.44(2019年标化)

≤209.7

≤200.2

4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40(2018年)

≥43.3

≥45

5

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10.53(2019年)

≤9

≤8.5

6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16.62(2015年)

≤15.9

≤13

7

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60(2019年)

≥80

≥85

8

产前筛查率(%)

70.48(2019年)

≥75

≥80

9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

78(2019年监测地区)

≥90

(监测地区)

≥90

10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12(2017年)

≥20

≥25

11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1.7(2018年)

≤49.7

≤48.2

12

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

52.24(2017年)

≥55

≥60

13

高血压控制率(%)

16.8(2015年)

≥25

≥30

14

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

46.85(2017年)

≥50

≥55

15

糖尿病控制率(%)

34.1(2013年)

≥40

≥45

16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48(2015年)

≥55

≥60

17

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8.64(2015年)

≥15

≥25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健康栏目,广泛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将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更好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设立健康副校长,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业委会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卫生健康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健康环境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全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科学膳食及营养知识,推行减盐、减油、减糖,逐步解决居民营养过剩及营养不足的问题,引导居民形成科学膳食习惯。加强无烟环境创建,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提高控烟成效。加强限酒教育,减少酗酒。加强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性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加大中医药健康管理干预力度。开展居民生存及应急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演练,减少二次伤害,推进公共应急体验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不断完善疾病筛查机制。针对“323”健康问题,将安全、快捷、有效、经济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市、县两级基本摸清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积极开展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健全肿瘤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上消化道癌、肝癌、结直肠癌、肺癌等重点癌症,创造条件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产前检查项目服务,提高产前筛查率。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普及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逐步落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制度,不断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及严重精神障碍筛查工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利用健康体检服务车、智能健康管理服务包及其他体检手段加大对各类重点人群疾病筛查力度。加强筛查数据信息利用,科学开展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三)精准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筛查发现的患者,要完善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市、县级防治中心要根据省级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县域医共体实施。要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等纳入医共体建设规划,加大县域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推动县级疾控中心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组建以市、县防治中心专家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专业医师为支撑,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负责,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状况咨询、生活方式干预、治疗方案制定、日常用药指导、住院医疗服务和后续康复等在内的全流程、闭环式健康服务。完善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出生缺陷、严重精神障碍等符合条件的疾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指导群众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患者规范用药依从性和科学性。对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癌症患者制定生活方式、药物治疗、健康检查等干预计划,定期随访。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加大戒烟干预力度,鼓励使用流感和肺炎疫苗,倡导戴口罩,避免病毒、细菌、有害气体、粉尘对呼吸道的影响。加强女性劳动保护,避免孕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对已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对筛查发现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要建立视力健康档案,落实视力健康管理,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对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精神卫生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加强协作、交换患者信息,定期健康管理服务,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四)全面开展规范治疗。发挥市、县级防治中心和专科专病联盟作用,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重大疾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优化诊疗流程,努力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推进呼吸系统疾病的分级治疗,构建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统一诊疗和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愈率。推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及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项目实施,为0—10岁的苯丙酮尿症确诊患儿免费提供治疗特殊食品。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制度,规范近视及其并发症的治疗。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早期发现、疑难急重转诊、应急处置、慢性治疗和医学康复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三、支撑保障

(一)健全防控体系。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攻坚行动。市、县两级要建立“323”健康问题专项行动组,依托疾控机构组建专病管理办公室,整合学会、协会和专科联盟组建各类防治中心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专家咨询、部门联系点、定期述职、监测评估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病管理办公室和防治中心工作联动、人员互派、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建设,为攻坚行动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管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构,侧重投向“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投向“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开展高危患者筛查扩面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重大疾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三)加强信息与科技支撑。加快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乡检查、县诊断。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利用可穿戴智能设备获取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实施实时健康监测与管理。将“323”健康问题纳入市、县(市、区)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中西医协同科技攻关,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确保攻坚行动稳步推进。镇(街道)要明确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履行健康促进、综合监督、公共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职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发改部门将攻坚行动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落实投入政策,医保部门制定支持慢病用药保障、重大疾病筛查和救治保障等政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宣传、卫健、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工青妇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党建引领,将攻坚行动纳入村(居)委会重点工作内容,与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有机结合。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要组织、指导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

(四)加强指导评估。坚持全面推进与举办工作试点相结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立攻坚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各单位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动目标任务落实。2022年对攻坚行动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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