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
  • 发布日期:2024-07-18
  • 信息来源: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 李发兵

随着药物成瘾越来越低龄化,青少年药物滥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什么是药物滥用?
    药物滥用是指以非医疗目的,使用具有依赖特性或依赖性潜力的药物,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瘾癖),无止境地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由此带来严重的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药物滥用的危害
    身体方面:药物滥用不仅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很大,还可能引发低钾血症、癫痫、重度骨质疏松症、白血病、中毒性精神病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心理方面:容易造成药物依赖、成瘾,引起抑郁、意识障碍、躁狂等心理、精神问题,严重者甚至会导致社会功能退化,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不加干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麻醉药品是麻醉性镇痛药的简称,是指产生麻醉效果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滥用或不合理适用致心理或躯体依赖性的瘾癖性的化学物质。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其兴奋或抑制,不合理连续使用可导致心理或躯体依赖性的化学物质。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依托咪酯是什么?
    依托咪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目前,吸毒人员滥用依托咪酯,主要是把依托咪酯添加在香烟的烟丝中,或者添加在电子烟油中,以电子烟的形式来吸食。临床观察发现,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乏力、精神恍惚、东倒西歪的“飘飘然”症状。大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消极情绪、行为,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长期并大剂量使用易导致死亡。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此,依托咪酯被纳入列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以案释法
    2023年10月,青少年小雨(化名)在上线处购买并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主动加入上线贩毒行列,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2024年6月17日,经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小雨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检察官提醒
    如何预防青少年滥用药品?

    1.保持心理防线,不要盲从。
    2.认清毒品的危害和种类,多阅读缉毒和毒品方面的书籍。
    3.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杜绝不良嗜好。
    4.正确面对挫折,一定不要因挫折和考验颓废吸毒。
    5.不要对未知事物有太多的好奇心,不因猎奇而“以身试毒”,更不要有只尝试一次,以后不再吸毒就不会上瘾的想法。
    6.不交吸毒之“友”,如发现身边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举报。
    7.不随意接受“热情陌生人”的饮料、零食、香烟,保持清醒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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