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市拟动态调整更新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经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等地筛选、推荐,并经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审核,拟定了我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中,纳入日常监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类企业22家、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类企业0家。现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722-3329620
邮箱:370743817@qq.com
附件:2024年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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