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水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0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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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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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随州广水两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了《广水市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水市财政局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广水市民政局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广水市生态环境局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730

广水市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卫通〔2021〕31号)和随州市卫健委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卫通〔2021〕14号)文件精神,推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协同发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坚决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入推进健康广水建设,聚焦重点镇村、重点人群、重点疾病,进一步提升镇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思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做好过渡期内健康扶贫领导体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为重点转向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农村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市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镇、办之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服务覆盖“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举措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1、继续实施对口帮扶支持措施。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推进市级医院与镇办卫生院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服务效率与质量。

2、继续优化大病集中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原则上保持不变。结合广水实际诊疗能力,可适当扩大救治病种范围。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逐步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广水市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

3、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广水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4、继续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已脱贫的贫困人口继续落实市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住院也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5、继续推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加强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

6、继续坚持动态监测落实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及时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二)加强和优化政策支持,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深化市域综合医改。按照“市强、镇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广水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具备平战结合能力,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县级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高病危产妇)。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

2、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加强“4个体系1个平台”建设,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新建传染病医院、改扩建传染病区和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为每个镇办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常规设备,每个村卫生室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实现“镇村检查、市级指导、信息互通”;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形成以随州市急救中心为中心,广水市急救中心为分中心,各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为急救站点的体系健全、布局均衡、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院前急救体系,打造市内30分钟急救圈;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支撑全市所有卫健业务应用的区域医疗数据中心,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市、镇、村的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应急指挥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部门监管水平。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规模,落实“市管镇用、镇管村用”措施,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培养一批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医生,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就医需求。继续推进广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特设岗位计划,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切实推进乡村医生职业化进程。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实行分类考核。

4、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大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以市级医院为纽带,逐步向下辐射至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随州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推进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偏远地区镇办卫生院倾斜,力争到2025年实现市镇村远程医疗全覆盖。市内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不断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三)加快推进健康广水建设,完善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1、加强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重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落实好常态监测、多点触发、人物地同防等关键措施,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结核病防治,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2实施“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公共卫生突出问题,开展实施“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从防、筛、管、治着手,健全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综合施策,降低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

3、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推进广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融入社会健康管理各方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4、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健康教育进家庭、健康教育进学校,健康教育进机关,打造群众身边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强化乡村医疗机构健康干预功能,促使市镇村从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转型和转变,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确保群众“少生病,少跑路,少花钱。”广泛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卫健局。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完善防止因病返贫机制,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实现因病致贫返贫人口、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市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和省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

财政局。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广水市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经费和“大学生”村医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对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

医保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好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将脱贫攻坚期内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稳妥有序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倾斜支付。

乡村振兴局。负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认定。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

人社局。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经信局。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

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负责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及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2、加大支持力度。现有支持脱贫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指   标

属性

1.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服务“空白点”动态清零。

约束性

2.至少要有1所县级医院具备平战结合能力,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高病危产妇)。建立独立运行的急救中心。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

约束性

3.每个镇办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镇办卫生院配备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常规设备。村卫生室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实现远程诊疗,达到“乡村检查,县级指导”。镇办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

约束性

4.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

预期性

5.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0种。

约束性

6.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

约束性

7.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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