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随州市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市电子商务企业、依规经商务部门核准设立的典当企业、融资租赁企业。
二、排查时间
2018年3月20日-4月10日
三、排查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内容
1、重点排查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企业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向外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
3、典当企业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主要核查典当企业有无从商业银行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贷款等问题,有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问题。
4、重点检查有关联公司的典当企业,如同时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多种机构的典当企业股东,检查典当企业与其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业务。
5、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企业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二)排查方式
1、企业自查。各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企业按照排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隐患主动加以整改,并向市商务局提交自查报告。完成时限:3月26日前。
2、现场检查。市商务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验、信息系统核对、约谈企业负责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完成时限:3月27日至4月10日。
四、责任分工
排查工作按照行业管理职能,谁主管业务谁负责排查,谁审批(备案)谁负责排查的原则,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全面开展辖区内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企业等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二)电子商务科:负责电子商务企业的排查工作。
(三)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负责典当、融资租赁企业的排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治理职责。为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成立随州市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局长袁冬国任组长,副局长谢宏顺任副组长,电子商务科、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科长为成员。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做好排查工作。
(二)加强信息通报,做好风险处置。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排查情况,区别不同问题,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如遇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及时报市商务局和当地政府,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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