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财发〔2023〕8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随州市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鄂财税发〔2018〕21号)的规定,经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取得2023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两户名单予以公布:随州市慈善总会、随州市红十字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认定年度起有效期为五年。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同时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2023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